作为农村小额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是由政府政策手段的支持、保险公司具体经办的一种具有惠民性质的商业保险,它主要是专门针对广大低收入农民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所面临的特定风险。它既是作为服务“三农”的一种重要且有效的金融扶持手段,也是建设和谐社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经过6年多的发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不仅提高了低收入者的保障水平,还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认可。2012年7月19日,保监会出台了《关于印发〈全面推广小额人身保险方案〉的通知》,在全国全面推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并将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在我国的试点范围扩展到19个省(区)。2013年10月,广东省保监局汕头分局和广东省汕头市金融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汕金〔2013〕78号,下称《指导意见》),汕头市开始在广东省率先启动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经过近一两年的发展,广东省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依旧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由于广东省是我国的经济大省,同时也是我国的富裕省份之一,再加上广东省的农民占了全国的三分之一,因此,探讨广东省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发展现状及问题研究对于广东省农村金融等各方面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文献综述
二、广东省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发展现状
(一)广东省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试点背景
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是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的产物,它不仅是我国农村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政府作为扶持“三农”的一种重要手段。它具有保单通俗、投保理赔手续简便、保险条款浅显易懂和保费低廉等特点,能够为广大农民带来风险补偿和提供人身安全的保障。自从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开展以来,我国政府通过一系列的政策来鼓励和支持我国发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从2008年8月起,我国选择九个省(区)作为试点来展开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试点工作,2012年7月19日,中国保监会拟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试点区域已逐步从刚开始的9个省(市、区)扩大到如今的24个省(市、区),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覆盖的人数和受惠人群正在不断增加,使得农民对于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不仅可以买得起,还可以买得到、愿意买。而广东省作为全面推广的省份之一,小额人身保险被逐步提上日程。2013年10月,广东省汕头市金融局与广东保监局汕头分局(下称保监汕头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汕金〔2013〕78号,下称《指导意见》),汕头市开始作为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试点先锋,率先启动广东省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作为保险服务于“三农”的一种重要载体,汕头市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的开展,一方面可以为汕头市农村居民保障体系的建设添加了一张防护网,另一方面也为广东省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工作开拓了一条全新的摸索路径。2014年,广东省人民政府以(粤府〔2014〕75号)号文件正式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对广东省对于“三农”问题相关的发展做出了回答。广东省人民政府提出,要大力发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大力提高广东省农村居民的保障水平和“三农”保险的覆盖面,推广保费较低、保障适度且适应农民风险需求的商业养老健康和意外伤害保险,完善农村人身保险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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