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在十八大全面推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后,固然收获了不少的成就。但是在制度的实施过程仍然出现了很多的问题,主要包括下面几种问题:
(一)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差距大
城乡基础养老金目前仍相差悬殊,因此也直接妨碍了我国城乡养老保险整体化成长的过程。主要表现在资金由来渠道、统筹方法、以及缴费档次三个方面[4]:
一是在资金由来渠道上,城居保是由政府、企业和个体三部分共同构成的,而农村养老保险却是只有乡村居民自己独立分担的。城镇居民有三方共同承担而农村居民收益普遍偏低。二是统筹方法上,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是市级或县级统筹,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却仅仅为县级统筹的,尤其在经济欠发达的县乡情况会更加严重。三是在缴费档次上,城镇居民由于经济条件相对比农村发展的好,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也比较高自然而然选择的档次也会较高,相反农村居民选择的缴费档次则普遍较低,以上诸多方面都导致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在领取基础养老金时存在较大的差别。
(二)制度的转移连接存在诸多障碍
我国为适应所有阶段人群的养老要求,曾制定了各种各样的养老保险制度,也在处理相当一部分人群的养老问题的方面起到了重要的贡献,可是彼此分散的制度实施却又很大程度的阻碍了养老保险制度之间接洽。然而作为一则新的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难免在运行中会出现和其它保险制度的连接上出现问题,比如新农村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连接、城镇员工养老保险与乡村住民养老保险制度的连接等。
尤其是实施该制度的区域一般都表现出现经济发展很快,劳动力聚集以及高流动性、起伏性等特点。所以,合理清晰的制度连接变得特别关键[5]。但通观各个地区的制度方针,却仅仅只有广州、天津等个别区域制定了完善的方针,而别的地方诸多地市均没有完整的方案出台。并且虽然在制度敲定时,能够让流动性的在职劳动员工不管在什么地参加保险,满足相关条件后均可在任何一个地方的社会保险机构或银行去取养老金。但异地单位缴费的资金划转是否会及时到位,灵活就业的人群是否能够及时、保量的领取该项保险资金,这些细节问题在运作时和具体实施时仍不可避免的会面临诸多困难和障碍。
(三)政策宣传不到位
调查数据显示,仍有不少的城乡住民对这项政策的认识度不够,源Z自+优尔=文@论(文]网[www.youerw.com。以至于出现了相当一部分人群积极要求加入这项保险而且也符合经济条件要求,但是却不清楚怎么样才能够去办理成这种业务。更有甚者,部分已经参与养老保险的居民在被问到自己参加的是什么保险种类、又享受哪种级别的待遇条件,以及对关的规章制度的认识程度都跟客观事实之间都存在较大的误差。相比较之下,对农村居民而言基层工作人员的宣扬是他们取得养老保险相关信息的重要消息来源。这种宣传方式对城乡居民是否参加该保险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在实际开展宣传工作时,往往又会出现在时间跨度上不能够连续性的宣传,在宣传内容方面也不够详细和具体,以及城乡居民相关消息来源不够及时和准确等诸如此类的问题。
(四)养老金待遇水平缺乏激励性
随着该项养老保险制度在各区域慢慢开展,各区域逐渐暴露出了低保障水准,基本生活需求满足困难等问题。以新郑的情况为例子,按照新郑市城乡住民养老保险福利的基础预估方式,某个参保居民就算凭着最好的福利两千元费用标准去交纳养老保险费用,时间期限是9年,该参保人每个月获取的他自己的账户养老金为125元,算上基本的养老金,他能够领取的养老金合计为18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