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地方政府社会管理的方式。地方政府在实行社会管理创新的同时,与其固有的管理模式势必会发生冲突和矛盾。固有的社会管理模式更趋向于问题解决型的运动式处理,将问题出现后的临场应变作为处理突发状况的常态并将这种状态演变为政府管理的常规模式,这种管理模式是落后且需要有新的先进的管理模式来替代的,政府管理模式的创新需要面对的恰恰正是这一难题。
为了确保地方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全面履行、解决地方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履行问题,使地方政府摆脱孤立的、离散的、截面式的社会管理,就要进行社会管理的创新实践,从国家的制度设计上推动政府职能的根本转变,确保地方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全面履行,突破地方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履行与创新的制度困境,促进地方政府社会管理实践及创新经验的有效扩散。
二、制度创新在地方政府社会管理中起到的重要作用
制度创新是支持地方政府社会管理创新前进的重要保障。我们把制度分为调整利益和规范行为的规则体系。其它是通过制度来维护地方公共利益,是地方政府行政的主要手段,从这方面来说,制度是保障前进道路稳步前进的重要支撑,同时也是保证执政理念的充分发挥其应起到作用的重要条件。然而创新的定义是实现新对旧的改革,制度创新也就是制度安排的积极变革; 制度创新作为新制度逐渐替代旧制度的过程,其创新是因为旧制度已经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利益调整关系的需要,其实现标志着更可靠并且更有效地保障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的规律和规范体系的形成。
1.优化政府组织结构离不开制度创新源Y自:优尔W.论~文'网·www.youerw.com
经过 30 多年的行政管理体制变革,我国各级地方政府组织结构优化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和成效,但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长远道路来看,其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第一是政府现有职能制度不合理和职能不清。现代政府最应该重视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没有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第二是从纵向来看,政府各级中存在职权划分不明确的现实,其中既有中央与地方职权划分不明确,一些职权具有较大的重复性; 更多的是存在地方政府各级之间职权划分不清晰,许多职权的运用随意性大。第三是在地方政府机构设置上,有关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相关部门所占比例不大,而且有的相关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政府部门设置严重不平衡。第四是地方政府目标偏多或不明确等等,以上四点,已经不大可能实现制度改变,唯有通过强化改革,加大制度创新才能完成。
2.社会管理理念的转变需要制度创新
目前在我国某些地区社会管理与制度创新的理念还比较陈旧,突出表现有如下几点: 其一是重视经济建设的发展、轻社会管理的思想比较突出。有相当一部分地区的领导干部只重视经济建设的发展,一追求招商引资,把中坚力量放在GDP 的增长上,而忽视了当地社会基础建设的实施,忽略了民生问题[2]。另一方面是看重强力管制、忽视了共同协商的重要性,公共服务意识不到位。因为时代发展要求的落后,从而社会管理理念所决定的社会管理措施已明显导致社会管理后果不甚理想,更加严重的还可能导致危及一方安宁。因上所诉,许多地区政府部门已经深感转变社会管理理念的重要性。但是,任何理念的更新仅仅靠观念自身的力量很难实现,必须有外力的支持。制度创新的特殊性决定它能担此重任,因为对各级政府而言,强制的权威性才能形成制度的行政创新,同时也能够通过其他不同方式或途径不断宣传强化,实现被动接受到主动实施,从而逐步被公众支持,最终形成对制度的尊重与敬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