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合作深度不够,基本停留在浅层次合作模式上
专业培养计划是校企合作众多模式之一。大专培养计划是按照院校的筹划拟定以及设立课程与内容,并且都以文字讲授为主。因此,在实践环节中,总是得不到企业的配合和认可。这就导致高职院校培养出来的学生,得到不到企业的认同。从企业的角度考虑,,因为不是在企业人才培养的规范下,企业比较容易缺少对实习学生进行人才培养的责任感,也不愿意花费过多成本去投入到校企合作项目中。
(四)校企合作的持续性有待加强
在校企合作的开始,双方的合作意愿比较强,但更容易出现问题。一方面,企业为了获取廉价劳动力,承诺与学校合作。另一方面,高职院校为了解决学生就业的问题而盲目的与企业合作,从而没有考察企业的实际情况。在这种情况下,高职院校校企协作相对较短,容易将生意不好的企业进学校,而企业将不执行学校的需要合作项目。院校得到的教训后与协作企业提早中止,致使一次性合作现象频频发生。在与好的企业的协作的质量上看,由于缺乏新的合作,合作功效不稳定。
(五)缺乏互惠共赢的动力机制和利益激励机制源[自-优尔^`论/文'网·www.youerw.com
合作问题的广度和深度。校企合作,覆盖面狭窄,只是一些专业的特点,没有整体性;合作伙伴也只是某些重点企业,不具有全局性。高职院校与企业的协作必然以利益为主,,利益是两边发生合作驱动力的前提。企业寻求好处最大化,不会把心思放在培养新人上,因此企业不会自动培养人才,是以对待校企合作的并不怎么用心。
(六)缺乏互动交流的合作平台
目前,校企协作大多是临时的,当发生定单培育、顶岗实践等事情时,校企双方才会接洽。“因为校企双方无联合机构,也无牢固的交流场地与互动协作平台,特别是在愿景,规定,校企协作的资本上的缺乏上。因为缺乏这样的协作平台,校企合作想要深入发展非常困难,校企文化方面的融合还需要时间沉淀。并且校企两方一起合作的人员联系不多,自然而然无法一起深入对一些关键问题进行钻研。”[2]
二、中小城市校企合作的意义
校企合作的基本条件是以职位和岗位能力的要求为焦点,以院校的硬件条件为前提,以校企合作为切入点,使得企业对人才的最佳需求和院校学生的最佳就业相匹配,实现校企合作双赢的目的。
(一)促进专业建设
为了促进校企合作的实施,学校可以根据行业的发展态势和劳动力市场的需要,加强与企业合作,听取企业对人才培养质量方面的意见,及时调整专业结构,与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企业共同发展。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研究是由校企联合开发,充分考虑学生,企业要求的专业技能,质量,不仅将专业知识、职业技能、岗位能力要求等方面的内容纳入人才培养方案,还将企业的文化融入其中,使的学校专业结构设置更加合理,可以较好地顺应区域经济的发展对人才的要求。
(二)推动“双师”结构教师队伍建设
校企合作的开展,促进学校与企业的密切合作,从而为学校教师提高实践能力创造了有利的条件。教师可以在协作企业中丰富自己的专业理论,累积实际工作经历,同样也可以提高业务能力和实践能力,同时,聘用企业的专业人才进学校当兼职教师,可以确保学校应用型和实际性的人才培养质量。
(三)促进实践和实训基地建设
学校与企业合作,学校可以按照“集中、满足要求、资源共享、提高效率”的原则,共同建设校园实训基地,满足对人才培养的实践和培训基地的需要,为相关专业的学生进行实习实训、提高实践能力提供有力保证。校企协作共建实训、实践基地,有利于提高的学生动手能力。毕业生的优势在于对工作的认识和实务能力上,要想获取这两方面能力的提升,仰赖于体制健全、实训基地以及学校和企业共同营造的实践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