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相关理论研究综述
阮仪三教授在《苏州古城平江历史街区保护与实践》中,阐述了历史街区是一种不确定性、动态性的城市文化遗产,而它的关键点在于街区的永续发展。阮仪三教授在文章中也提出了对于街区永续发展的指导规划编制的思路和方法。[4]
在阮仪三教授撰写《历史街区的保护与规划》中,他从城市化原理和进程的角度入手,通过分析例如福州三坊七巷历史街区。提出了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更新的概念。在保证街区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提高当地居民生活水平,尽量避免大拆大建,保持历史街区整体风貌的延续。[5]
孙萌,阮仪三在《我国历史街区保护与规划的若干问题》中总结了对于历史街区保护与更新的经验教训,道出了其中的不足之处:(1)仅当作旅游资源;(2) 居民全部迁出,不回迁;(3)商业房地产开发;(4)和普通城区一样做规划。在文章最后从划层面和建筑层面的角度对历史街区的保护提出了相关改进策略。[6]
在《苏州平江历史街区保护规划的战略思想及理论探索》中,阮仪三,刘浩阐述了历史街区保护与更新过程中可持续发展和公众参与两大原则。[7]
表2-1 国际会议上提出的历史街区相关概念
时间 会议 文献 内容
1933。8 国际现代建筑协会
《雅典宪章》 指出历史地区是由历史文化遗址和历史建筑所组成的地区
1964。5 第二届历史古迹建筑师及技师会议 《威尼斯宪章》 历史街区概念扩大,强调周边环境应与历史街区相协调
1976。11 国际文物建筑和历史地段理事会 《内罗毕建议》 首次提出了历史街区整体性保护原则,提出在不同条件作用下历史街区相应的保护措施认识到保护历史街区的价值所在
1977。12 国际现代建筑协会 《马丘比丘宪章》 将保护和维护好城市历史街区中的文物古迹,作为一种文化传统传承的形式
1987。10 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 《华盛顿宪章》 明确了历史街区保护的概念和内容,提出了历史街区保护与更新的原则、目标和措施
2005。10 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 《西安宣言》 确定了历史建筑、古代文物遗迹和历史地域周边环境的含义,提高保护周边环境的意识
阮仪三,顾晓伟在其《对于我国历史街区保护实践模式的剖析》一文中提出,通过对我国城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更新的实践案例进行综合分析,指出了几种模式并对其优劣比较,最后提出自己的策略。[8]
常青的《旧改中的上海建筑及其都市历史语境》一文以上海城市大尺度高层化为背景,以旧城改造为主线,研究探讨历史空间的再生问题。通过对其商业价值和历史价值的矛盾和化解途径的深刻分析,提出手术式,介入式,去留各半式及文物模式的历史街区更新改造方式。[9]
在《北京旧城与菊儿胡同》一文中,吴良镛院士以菊儿胡同的更新改造为例,对有机更新和历史街区可持续发展战略进行探讨研究。创新提出“新四合院”的构想,阐明其在住宅建设研究与开发的问题上的相关研究。[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