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淮安市农村养老保险发展经历的阶段
1992年到1998年是淮安农村养老保险的起步阶段,在这个阶段淮安农村养老保险的实施模式是:个人的缴费为主,集体的补助为辅,以及国家给予一定政策扶持。[2]此模式强调的是农民的自愿参保,在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政府政策的允许范围内,农村的养老基金通过农保经办机构来进行市场化的运作。老农保的市场化运作存在很大的缺陷。因为老农保存在很多问题,在经过几年的发展后,其存在的问题逐渐显现出来,随着政府实行扩张型的货币政策,银行的利率降低,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很难,农民很难得到集体补助跟财政补贴,大部分的农民都不愿意参加保险,1998年的老农保在淮安农村已经很难继续推行。论文网
1999年到2004年是淮安农村养老保险的停业整顿时间,国务院要求各地暂停接受新业务,淮安市应上级政府的要求,相继的暂停了老农保相关的业务。
2005年到2006年此阶段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探索阶段。在这个阶段内市政府制订了多种政策,试行了多种政策,在探索中摸索,总结经验,一步一个脚印,稳步向前。这一时间段被称为新农保的探索阶段。
2007年到现在,是淮安市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的试运行时间段。2007年,淮安市政府接到上级政府的通知,淮安市的每个县至少选取一个乡镇来进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试运行地点,探索建立合理有效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2008年,淮安市选择了金湖县作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地区,2009年淮安市政府又选择洪泽县来作为试点地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目标就是把财政补贴给参保人,让农民到老的时候都能够过上幸福的生活。
2.2 淮安市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
淮安市政府与2010年3月18号出台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办法》。它制订了淮安市的新农村养老保险的缴费制度、基础的养老金金额标准、政府补贴的方式,基金筹集管理以及支付领取等一系列办法。[3]
淮安市政府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以便保证淮安新型农保的实施。常务副市长任组长, 人社、财政主要领导任副组长。该小组的办公地点是人社局,它们的工作职责就是监督管理农保的实施。
依据国家试点意见,新农保应当有缴费的级别,可以从100到1000不等。这一系列措施使得农民有了更多的自主选择权利,并且积极鼓励农民多缴纳保费,多缴纳多领取,各乡镇级别的政府也有很多的惠农政策补贴,在30元到60元不等。通过增加缴纳费用的档次,淮安市各级政府的财政补贴将近2亿元,有效的增添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吸引力。
为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有序推进,市政府还出台了合理的监督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了目标管理。要求各级县区将征缴目标层层分解,落到基层群众的身上。个领导小组要互相监督,互相管理。领导小组还制订了考核办法,建立了季报,平时考核,年终报告的监督管理机制。
2.3 淮安农村养老保险的现状
截至2013年底,淮安市总有144.48万农村居民符合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要求,共计有144.48万居民参加了新农保,参加保险的比率达到了百分百。淮安市农村老年人口有55.78万人次,已经领取到养老保险金的居民达到了55.64万人次,发放的养老金数额达到了2.65亿,发放率还是很高的,达到了百分之九十九点几,提前完成了省厅的目标任务。
伴随着淮安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对劳动力的需求使得城乡的人口流动频繁,以前的农保不再适应新的形势。[4]2009年响应上级政府的号召,新型的农村养老保险在淮安市洪泽县得到实施。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得到稳步的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