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部分对互联网金融监管进行详细的探讨,包括:相对于传统金融业监管而言互联网金融监管的一般性和特殊性,以及互联网金融监管之间的差异性;为何要加强以及研究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以及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所产生的效用。
第三部分先是列出我国互联网金融业态六种大致的发展模式,这是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现状;然后阐述了,在该发展情况下我国互联网金融出现的几类风险,以及我国在监管方面存在的漏洞与不足。
第四部分因为英国是金融科技最为领先的国家,美国又是金融强国,所以对英美两国政府和市场对于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对策进行分析和研究,并在两国监管法律法规以及对市场的引导上得到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经验和借鉴之处,为最后的研究探索奠定基础。来!自~优尔论-文|网www.youerw.com
第五部分在经过文献的查阅以及深入的探索之后,特立独行的站在政府的角度上,以更加晚上的政策的方式提出本文对于我国进一步晚上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的建议,主要是从“明确监管主体以及责任”和“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两点出发提出自己的观点。
二、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理论分析
(一)互联网金融监管特征
1.互联网金融监管的一般性
互联网金融监管就本质而言,依旧是基于市场经济体制的一种政府规制行为。互联网金融作为金融业的一部分,其监管与传统金融行业监管有着普遍共通之处。在依据法律监督管理以及效率与协调原则的基础上规范监管行为。对于互联网金融中产生的与传统金融不同的风险也可以尝试由传统金融监管进行改进。
新兴的互联网金融也好传统金融也罢,均与法律法规的监管有着密切的联系。在我国各类经济领域快速发展的同时,相关政府部门逐步加强对金融业的监管,陆续颁发了关于传统金融业务的网上服务的相关法律法规,即便如此,就互联网金融监管方面的立法仍然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导致新业务的市场准入、交易行为、资金安全及监管、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仍然缺乏法律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