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上述原则,已有大量文献从不同的角度,运用不同的方法对房地产企业的价值评估问题进行了讨论。例如张国安、程庆辉(2009)探讨了市场法在房地产行业估值运作里的实践与运用。该研究详细论述了各项分析环节,包括讨论对象的确定,合理因子的选取,数据处理方法的运用。最后,两位学者基于理论,确立了实证分析模型。顾桂贤、钱幽燕、李莉(2014)则讨论了资产基础法运用于房地产企业估值中的基本原则与步骤,着重探讨了当前会计准则下所得税对企业市价评定的影响。张宏(2013)指出,考虑到房地产行业的特殊性,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和都不是良好的价值评估手段。首先,房地产企业投资周期长,应收账款所占财务比例高,资产组成结构较为复杂,无形资产等较难量化,估价的资产比重较大。而资产基础法在考虑评估对象未来的预期收益时使用的资产贬值参数估计带有极大的主观性,使其结果偏差较大;另一方面,房地产市场具有明显区域性,市场结构属于垄断竞争或者寡头垄断。因此,市场法较难选取合适的参照物和标准市价,其应用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基于这些理由,张宏建议使用收益法对房地产企业进行内含价值评估,并在此基础上,选取了EVA模型作为估计手段。
EVA模型全称为经济增加值模型,相比于传统的价值评估法,此模型更多地考虑了资本的时间价值,从而能更好维护股东的权益。这一模型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典经济学家马歇尔在1890年的《经济学原理》中定义的“留存收益”(residual income)这一概念。该理论认为,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资本是具有时间价值的。因此,在计算企业的实际利润时需要扣除按现行利率计算所得的资本利息。而斯特恩·斯图尔特公司在1982年首先将这一概念用于企业的价值管理,并取得了巨大的商业成功。从此,这一概念被广泛接受。已有许多学者从各种不同角度对这一概念进行了研究。
在过去三十年中,西方经济学家已经从理论和应用两方面对EVA价值评估体系进行了全面的分析探讨。在对EVA价值评估体系的理论研究方面,学者们的研究兴趣主要集中于EVA指标的有效性,包括对EVA的独有优越性以及局限性的探讨。这方面的代表论文如Peter(1999),通过理论分析与实证探讨,详细比较了EVA指标与传统的自由现金流量指标,并指出EVA指标与企业的经营状况相关程度更高,因而能更准确地衡量企业的经营业绩。而在EVA价值理论的应用方面,主流的研究内容体系可以划分三类,首先是探讨应用EVA指标时,是否需要对传统的会计报表数据进行计提处理,以及如何进行这类处理;第二类是如何基于EVA价值评价体系设计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以激励企业管理人为企业和股东创造更多的财富。这两方面的研究的领军人物都是斯特恩·斯图尔特公司,他们的一系列研究报告,如Young(2001)详细地回答了这两类问题。最后一类研究则专注于讨论如何才能使EVA指标更好地在绩效评估体系中发挥作用,这方面的代表论文如David(2000)。
国内对EVA模型的研究开始得相对较晚,但近年来发展迅速。相比于国外,国内的研究更侧重于运用EVA理论来改进传统的价值评价与利润分配体系。比如,王立平(2001)指出,虚拟期权股票,作为EVA估值体系的衍生物,可对非上市企业的运作管理及上市企业股票的本原障碍实行良好处理。胡喆华(2002)则提出可以通过 EVA激励制度通使经理人获得“模拟的股票份额”,从而将股东价值最大化的目标转变为经理人对企业价值最大化的追求,使企业能更健康持续的发展。王喜刚、丛海涛、欧阳令南(2003)采用上证交易所提供的企业经营数据,建立了定量的EVA估值模型。该项研究比较了EVA估值与传统会计指数的有效性。结果指出,EVA估值模型的估价能力优于传统会计指数,应合理将EVA这一概念引入到科学的、系统的估值体系中。而张宏(2013)则基于EVA理论对房地产企业的价值评估进行了实证研究。他的结果比传统的市场法与资产基础法更有效地刻画了房地产企业的价值,但也存在着一些缺点,主要表现在他建立模型的主要技术手段是基于EVA指标的对比与趋势分析,存在着相当的主观性,影响了他的结果的应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