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术界仍然,有关利率市场化的作用及其对商业银行的影响仍然存在争议。部分学者认为,利率市场化会增加金融机构获利能力并且可以更有效的吸引闲置资金。相反有点学者认为,利率市场化会使商业银行经营风险增加并且会引起商业银行的信用危机。那么,利率市场化自然成为值得研究的课题。
本文主要从利率市场化对我国商业银行存贷款竞争压力分析,和传统业务结构的冲击分析,以及对我国商业银行整体盈利影响的分析。并选取平安银行作为实证案例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从而得到相关结论。最后利用前面的论证结果,得出利率市场化对平安银行的影响以及相关对策建议。
2 利率市场化的含义及其演变
2.1 利率市场化的含义
利率市场化是指金融机构在货币市场经营融资的利率水平。它是由市场供求来决定,包括利率决定、利率传导、利率结构和利率管理的市场化。实际上它就是让金融机构自己拥有利率上的决策权。由金融机构其根据资金的状况、市场供需关系以及金融市场的动向来自主调节利率。从而形成以中国人民银行的基准利率为基础的,以货币的市场利率为中介的,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市场利率体系和利率形成机制。其本质则是利率市场化,促使金融机构通过全盘考虑利率大小、期限等影响的因素,最终形成市场化的均衡利率。它的核心是实现金融机构根据自身存款情况对金融产品进行定价。文献综述
2.2 利率市场化的演变
多年来,我国银行的利率一直是政府进行宏观调控。忽视了利率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使资本投入效益降低,从而促使经济结构失衡。 进入20世纪90年代,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进一步深入,要求改善金融资源的配置以及进行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呼声日益高涨。在这中情形下,我国进行了利率市场化的改革,并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大致如下:
时间 内容
1999年 4月1日起,贷款利率的浮动幅度再一次增大,县以下的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利率最高可以上浮到30%。同年9月1日,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最高上浮幅度扩大为30%,对大型企业的贷款利率最高上浮幅度为10%,贷款利率下浮为10%。
2003年 人民银行再次强调,各商业银行可以进一步制定比较完善的贷款利率的浮动管理办法。各商业银行和部分城乡信用社基本建立根据成本、风险等因素区别定价的管理制度
2004年 央行决定将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浮动的区间下限保持在贷款基准利率的0.9 倍。同时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不用再根据企业所的性质以及规模大小来制定。10月29日,央行报经国务院批准,决定不再设定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利率上限。
2012年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6月8日起下调金融机构的人民币存贷款的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的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一年期贷款的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自同日起:⑴将金融机构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上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1.1倍;⑵将金融机构贷的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8倍。
2013年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 7月20日起全面开放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管理机制。首先取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0.7倍的下限,由金融机构根据商业原则自主确定贷款利率水平。
20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