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高名凯在《汉语语法论》(1948年)称量词为“数位词”,才作为独立的词类分离出来。但他在书中却将量词归为虚词。陆志韦在《北京话单音词词汇》(1951年)指出量词限制名词的语法作用,也将“量词”定名为“助名词”。50年代丁声树的《现代汉语语法讲话》可以说是量词的定义的转折点,他在书中明确指出,按性质和用法把词分为名词、代词、数词、量词、动词、形容词、副词、连词、语助词、象声词。在这之后,关于量词的研究呈现繁荣的景象。虽然各家的研究有些存在分歧,但仍旧推动着量词的发展。
(二)量词的分类
关于量词的分类,在语言学史上有很多种分法,如二分法、三分法、四分法等等。王力的《汉语史稿》中将量词分为两大类:名量词与动量词。胡裕树《现代汉语》、黄伯荣、廖序东《现代汉语》、史锡尧《现代汉语》、刘月华等《实用现代汉语语法》及张志公等《暂拟汉语语法教学系统》皆在书中把量词分为两种:物量词、动量词。黎锦熙、刘世儒《汉语语法教材》及郭绍虞《汉语语法修辞新探》中把量词分为名量、动量、形量这三大类。丁声树的《现代汉语语法讲话》将量词分成四小类:个体量词、集体量词、度量词、临时量词。何杰《现代汉语量词研究》将量词分为名量词、动量词、兼职量词、复合量词四类。朱德熙的《语法讲义》将量词分为七大类:个体量词、集合量词、度量词、不定量词、临时量词、准量词以及动量词。吕叔湘《现代汉语八百词》把量词分为九大类:个体量词、集合量词、部分量词、容器量词、临时量词、度量衡量词、自主量词、动量词、复合量词。
在诸多学者中,笔者比较赞同朱德熙的这种分类分法。相较于其他学者而言特别的是,朱德熙先生将部分量词“些”“点儿”独立出来,称为不定量词,并且表示这两个量词前头只能加数词“一”。他还详细解释个体量词的使用,指出名词与跟它相配的个体量词之间存在一定意义上的联系。但是在临时量词和准量词这两类上,笔者并不赞同朱德熙先生的观点。朱德熙将临时量词定义为借用名词当量词用;准量词定义为像两县、三站、一世纪中的“县、站、世纪”这类词,它放在量词后头的时候是名词,直接放在数词后头的时候是量词。我们常说的“一手泥”,“手”是借用名词当做量词,那么可以将它归纳为临时量词,但是按照朱德熙的准量词的定义来看,我们同样可以将它纳入准量词的范畴中。因为从“一只手”、“一手泥”来看,手放在量词“只”后头的时候是名词,放在数词“一”后头的时候是量词。由此发现,临时量词与准量词的划分范畴存在重合。笔者又从朱德熙在临时量词介绍中举例出的“一碗饭”、“一口袋面”、“一书架书”等词来看,同样,都可以将这些纳入准量词的范畴。再从他给出的两者定义来看,临时量词是将名词拿过来充当量词,也就是说将充当量词的名词放在数词后头,而这名词,本身便有“数词+量词+名词”的用法,这与朱德熙所讲的准量词的定义重合。因此,笔者将温州方言中的量词分为六大类:个体量词、集合量词、度量词、不定量词、临时量词(准量词)以及动量词。文献综述
1) 个体量词
关于“个体量词”的定义,在朱德熙的《语法讲义》中只是这样讲道:“个体名词都有自己特定的个体量词。”并没有具体地描述“个体量词”的定义。在这,笔者认为,个体量词用于形容单个的事物或人,它是相对于集体量词而言的。对于一个名词,它可能只有一个个体量词与之搭配,如,“笔”只能用个体量词“支”与之搭配;但也有可能会有多个个体量词与之搭配,如,“明月”可以用“轮”,也可以用“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