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的这部书描述的是一个小人物的一生经历,在描写这一生经历的同时也证明了时代的进步,这部小说贯穿了国民统治后期——解放战争——土地改革——大炼钢铁——自然灾害。然而这时间的推移也使福贵由一个三世同堂,儿女双全的幸福家庭最终沦为孤身一人,告诫我们“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2]
在作品《许三观卖血记》中,许三观有三个儿子,他们的生活中也是处处充斥着贫穷的“道”,每次到了需要用钱的事情上,少的可怜的工资基本上可以忽略,而他的生活时代又赶上人民公社、大跃进、大炼钢铁---。所以解决问题的方法就是卖血,卖血得到的钱比劳动得来的多很多,每次家里遇到紧急用钱的事情许三观就会去卖血,一直到了年老的时候,没有人愿意要他的血。这本书写出了底层小人物生活的艰辛,写出了许三观的麻木、坚强、责任、担当。整个故事里到处都围绕着“卖血”二字,讲述着卖血的原因、卖血的时间、卖血的过程、卖血后的表现、故事的主要人物自然是许三观一家,这一家在琐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都展示了生活中无比艰辛的画面,面对生活、面对困难、面对感情都和“卖血”紧密的联系在了一起。
(二)、叙述的方式不同
《活着》叙述的是主人公福贵一生的经历,但与《许三观卖血记》不同的是,它是采用第一人称,让主人公叙述自己的一生。作者余华之所以用第一人称创作,是因为他不想让读者用旁观者的眼光去了解福贵的一生,而是根据生活中的遇见去顺其自然的发展,面对人生中很多的选择,也许他的选择是正确的,也许是错误的。这正符合我们人生发展的不确定性,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生活。如果换做第三人成就是用旁人的眼光去看待福贵了,除了同情就是怜悯,会觉得富贵的活着是一种幸运,因为所有亲人都去世了。还有就是余华笔下的福贵自己讲述自己的一生,有喜、有悲、有苦、有甜。所以讲述的是人生态度,是生活,是属于个人自己的感受,而不是别人的眼光。
《许三观卖血记》是以第三人称讲述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的社会现状,把现实与历徐卅史用生动细腻的笔调描写的犹如回到了过去。讲述了许三观一家五口数十年的生活场景,描绘了发生在他们身上的点点滴滴。且作者余华在语言的运用上也是别具一格,处处凸显着幽默讽刺的色彩,并且贯穿了整部作品。作者余华在作品中没有做出自己的评价及控诉,就是通过幽默讽刺的语言让读者自己体悟蕴含在其中的道理,耐人寻。期间这独具特色的讽刺效果也呼唤了余华对人生目标的追求,让三观卖血养家,劳动取得的报酬不如卖血得来的多这一生活现状。在结局中,作者不仅没让许三观死于卖血,还给许三观书写了一个安逸的晚年,深刻的体现出了余华的悲天悯人的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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