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说此类人去,本质上就是为了满足私人的欲望。他们没有那些个觉悟,纯属为了自己个人的欲望。“私人的痛苦”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个是物质方面,一个是精神上的,但不论是哪一方面的,都使此类参与者感受到了不同程度上的压迫、痛苦。为了缓解这种压迫、痛苦,此类人便选择了的道路。因此便出现了为了改变自我的“痛苦”而去的这样一种人群。例如严歌苓笔下的都汉,就是为了改变自己乞丐的本质,而去选择参加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