颗粒物属于粉尘的范畴,在我国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还根据粉尘颗粒的粒径大小,分为总悬浮颗粒物(TSP),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
TSP是指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0μm的悬浮颗粒物。PM10是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μm的悬浮颗粒物。PM2.5是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2.5μm的悬浮颗粒物,同时,也成为细粒子。在任何位置测量的大气气溶胶浓度可能会出现年度和季节性变化差异,这些差异是由来源的本质和强度、消除过程、气象原因产生。相比于较大粒径的PM2.5,它粒径小很多,表面附着许多有害、有毒物质,它们的滞留时间长,能够输送到很远的距离,因此,它对大气的环境、人体的健康造成的危害是不容小觑的。2012年2月,由于公众对PM2.5的持续关注与其事态的发展越发严重,在新修订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国家对PM2.5的监测增加了指标。论文网
1.2.2 悬浮颗粒物的来源
大气污染物的来源,分为人为污染源和自污染源这两种大气污染源。对于自然污染源,包括土壤岩石风化、火灾(森林)、海啸、火山等发生的自然现象。对于人为污染源,可以分为点源和面源(按照污染源空间分布),也可以分为燃料燃烧、工业生产和交通运输(按照人们的社会生活功能)。燃料燃烧和工业生产污染源统称为固定源,交通运输工具:机动车、轮船、火车、飞机等,则称为流动源。就产生过程来说,污染源可以直接排出悬浮颗粒物,称为初级粒子或初级细颗粒;气态污染物由各污染源排出后,在大气中发生复杂的化学反应后,生成次级细颗粒物或称为次级粒子。环境空气中颗粒物的来源及特性[1]见表1.1。
表1.1 环境空气中颗粒物来源
1.2.3 悬浮颗粒物的危害及相关放射性
颗粒物对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是相当复杂和多方面的。人们在呼吸空气时,可吸入颗粒物进入人体,在呼吸道的不同部位,通过沉积、碰撞、扩散等方式滞留。滞留在上呼吸道的颗粒物粒径一般大于5μm,滞留在肺部和细支气管的颗粒物粒径一般小于5μm,尤其是2.5μm以下的颗粒物,它们大多进入人体机体内部,会引起各种尘肺病,这些颗粒物表面附着着硫酸盐、有毒重金属、有机物,还有细菌病毒在内的其他直接进入人体的肺部、呼吸道的污染物,对肺部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2]。流行病学对空气中的颗粒物诱变效应的研究指出它们有能够到达肺部深度区域的能力,这种能力成为了有毒物质的媒介。众所周知的是,颗粒的比表面积、物理、化学活性与粒径大小成正比,这样生理效应的产生和发展就得到了促进。2005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发布的《空气质量准则》[3],其中就有对颗粒物浓度的限制(见表1.2)。
表1.2 WHO对颗粒浓度的限制(单位:μg/m3)
PM2.5在大气成分中含量很少,但是,其对空气质量和能见度造成的影响却极其大。对于大气领域,PM2.5是专业词语,却在2011年由于频发的雾霾天气,给大众带来强烈的直观感受,使PM2.5迅速在大众之中受到关注,这其中充斥着公众对于恶劣空气质量的不满与愤怒。之后PM2.5限制不断的飙升,大众要求环保部门公布空气质量,这些都让PM2.5成为各环保部门大气污染治理的重中之重,公众对空气质量的空前关注和对所处环境及身体健康的高度关注都对其产生有力的催化推进作用。空气中的颗粒物诱变效应在流行病学的研究中指出它们有能够到达肺部深度区域的能力,这种能力使颗粒物有了成为有毒物质的媒介的性质[4]。如果混合层中污染物的稀释只能由热湍流引起,污染物的水平运输则是由风引起[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