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谣言传播之所以出现反复的现象,和微信谣言传播环境的封闭性及传播受众为熟人交际圈有关。有关部门一般会选择在微博上进行辟谣,但不是所有微信用户都会关注微博,用户还是更愿意相信自己的熟人朋友且保持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心态看待消息。这样辟谣的消息传不到微信圈中,谣言就会一直以各种形式继续流传。
四、微信谣言传播的危害
微信本是用来沟通交流、娱乐的平台,却被各种“假消息”和“毒鸡汤”淡化了软件本身的功能。至今,许多人仍没有意识到微信谣言传播会产生的巨大危害,只是默认了微信里谣言肆虐的现状。对此,我将从社会舆论、公众利益和主流文化三个层面来分析微信谣言传播带来的危害,以引起人们的重视。
(一)微信谣言误导社会舆论
新闻学著名学者陈力丹认为:舆论是公众关于现实社会以及社会中的各种现象、问题所表达的信念、态度、意见和情绪表现的总和,具有一致性、强烈程度和持续性,对社会发展及有关事态的进程产生影响。其中混杂着理智和非理智的成分。[12]微信谣言会对社会舆论造成误导,使非理智的成分居上。如:“弱女子不配合公务员强奸被判刑3年”。这是2014年6月28日在微信朋友圈中传播的消息。消息中称“河南洛阳市洛龙区关林镇女青年宋丽因为太漂亮,在被强奸时,不主动配合强奸,导致强奸者生殖器官折断,因失血过多而身亡。”洛阳市某区在审理此案时,判决该女子构成过失致死罪,缓刑3年,并赔偿被害人江某家属经济损失8。8万元。这则消息在当时引起了网友的热议,网友纷纷谴责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给法院带来了很大的舆论压力。谣言不仅对法院的形象造成了负面影响,也让网友对中国的法律体系产生质疑,极大地动摇了民心。即使人民网曾专门进行辟谣,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多次发表申明辟谣,表示从未审理过类似案件、进行过此种裁决。在时隔一年之后,谣言仍在传播,依旧有网友信以为真,前去谴责法院。这种看似“荒唐”的消息却通过微信朋友圈的传播让众多网友深信不疑,其实稍经理性思考的人,便会去搜索一下消息是否真实,而不是立刻相信,然后将舆论矛头一致对准司法机关。尤其是在重大社会事件发生时,微信谣言出现后会像病毒般迅速感染群众。由于大多用户对朋友、熟人和微信订阅号传播的内容深信不疑,他们的价值观也会趋近谣言制造者的价值观,导致信息传播的过程中极易出现“群体极化”现象。所谓的“群体极化”是指团体成员一开始就有某些偏向,在商议后,人们朝偏向的方向继续移动,最后形成极端的观点。[13]由于微信谣言封闭的传播环境,且订阅号能推送的消息数量又被限制,所以辟谣几乎只能依靠用户的个人力量。这就使正确、理智的舆论难以扩散,微信谣言将在一段时间内引导错误的舆论走向,危害极大。来:自[优.尔]论,文-网www.youerw.com +QQ752018766-
(二)微信谣言危害公众利益
微信谣言危害公众利益,主要是公众的物质利益。首先微信谣言直接损害了受众的经济利益。利用受众同情心的诈骗电话诈取了用户的电话费用。养生类的微信谣言诱骗消费者,尤其是许多爱美女性去购买商品,花费钱财。利用女性爱美心理的谣言有很多,谣言帖子通常是描写一个女孩的励志减肥或变美的故事,其中暗示了她使用了某种商品,然后放出链接,建议用户去购买,这里的照片和故事是真的,但她用过的某种商品却被无数次的替换过。谣言制作者重复使用故事诱骗消费者购买产品。有些产品甚至会对人体产生不良影响,危害了用户的身体健康。其次,微信谣言严重损害了被造谣公司的经济利益与品牌形象。“娃哈哈可口可乐的东西不能喝了有肉毒杆菌!”、“肯德基食材采用长6个翅膀8条腿的‘变种’怪鸡”、“农夫山泉停产,这水我再也不敢喝了!我要买水机!”等谣言的出现,导致网友在朋友圈中大量刷屏转发,不仅使被传谣公司的销售额大幅度下降,还给公司品牌形象造成了极大的伤害。而当受众发现自己相信并已经按此付诸行动的消息其实是谣言,自己的行为只是白费金钱与精力时,无疑还会受到一定的情感伤害。这就是微信谣言对公众的精神利益造成的损害。乍看下,微信谣言对公众利益的危害并没有到很深的程度,但这类谣言数量众多且可波及范围很广,所以容易造成持续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