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双方之间的关系存在许多种形式,可以是正式的,也可以是非正式的,但是为了确保充足的供应和及时交货,买卖双方通常会签订采购合同。在供应链管理中主要有以下12种类型:采购合同:回购契约、收益共享契约、数量柔性契约、销售返利合同,补偿合同,成本分担合同,能力预定合同,预约合同和长期合同,期权合约,现货采购,组合合同。这些不同种类的合同都在某种程度上帮助供应链合作方规避了风险,减少了成本,可以作为有效的工具用来完成全局优化、更好地管理大宗商品成本和风险之间的权衡以及激励供应链合作伙伴传递真实的客户需求的预测。80168
范磊,陈曜[1]通过对原材料价格变动的调查,可以间接地对期权合同定价并且进行期权合同的价值估计。当市场价格低于执行价格时,买方可以选择在现货市场购买,在产品的市场价格高于执行价格时,期权合同可以使买方按执行价格购买。当供采双方采用期权合同,采购方可以有效地降低由价格变动带来的影响,从而降低成本,提高盈利。
霍佳震,薛奕达[2]介绍了供应链合同的分类方法,通过合同设定参数的方法将2种类型的期权契约(分为一次机会和2次订货机会)整合到一起,并且给出了合同转换的具体措施。
宋殿辉、乔志强[3]解释了公司在现代商业社会使用回购合同的原因是它们能提高整个供应链的效率。梁喜、熊中楷[4]通过成功合作的发达国家的汽车制造商和汽车租赁业务的案例分析,根据一个简单的租赁供应链模型的构建,证明了在一定条件下,回购合同能有效地实现租赁供应链的协调。论文网
Hong-Shiang Lau 和 Amy Hing-Ling Lau[5]提出了一个垄断生产商单周期产品的定价和退货策略模型,在生产成本和零售价确定的前提下,供应商通过回购合同确定批发价以及回购价,零售商根据约定的价格下单,确定相应的订购量,通过建立模型分析提出,生产商在采用回购合同时可能将供应链利润最大化,回购策略中的退货范围可以根据供采双方对供应链风险的不同态度而改变。成功的供应商通过采用退货价格协议可以提高自身利润。
Padmanabhan 和 Png[6]对回购合同合作的动因进行了分析,指出供应商选取回购合同的原因是他们担心零售商在销售季末对未售出产品的打折处理可能对供应商的产品品牌形象等方面形成负面影响,这种情况在奢侈品的品牌销售活动中尤其突出;另一方面,部分供应商签订回购合同的目的可能是为了重新协调分销商或零售商之间的库存量差额。在此分析基础上,他们提出了完全退货策略和部分退货策略及其各自的实施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