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笔者认为,加强海关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法律控制迫在眉睫。有关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控制,以下的四种方案具有较普遍的代表性:降低管制力度或取消废除管制机关;不再授予行政机关立法权;自由裁量权的规范行使由行政机关自己制定标准予以制约;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审查标准以资源配置效率为中心。 笔者结合这些学者的相关结论和观点,运用大学四年本科期间学习到的知识与方法,对行政自由裁量权及海关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基础理论进行了思考研究,并对海关行使自由裁量权遵循的原则及其权力运作过程中产生的负面效应进行了分析讨论,最终结合当下我国海关的日常执法工作,就如何从法律层面控制和完善海关行政自由裁量权提出了对策和建议。
作为一名即将步入海关这一工作岗位的毕业生,笔者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为今后即将从事的工作坚定信念、增添信心,做一名恪尽职守的“国门卫士”。同时,也希望本文能为我国海关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些许控制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建设性意见,为我国依法治国进程的进一步深入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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