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进一步分析,国家并非单纯是小产权房流转过程中的利益受损者,国家依然可以成为最大的赢家,通过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将小产权房合法化,进而将其纳入统一的商品房市场,规范市场秩序,加速城乡一体化进程;同时征收税费,改良财政收支结构,逐渐改变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再者可以有效抑制过热的房地产市场,缓解住房压力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农民和集体以及城市居民在小产权房流转过程中改善了自身的居住条件和生活水平,也间接的减轻了国家对居民生活保障的财政压力。这样看来,对小产权房合法化进行有效引导将实现多赢的局面。
上一篇: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制度
下一篇:论劳动监察制度+文献综述

宗祠产权问题研究

对淘宝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处理规定的研究

浅议对刑法第29条第2款的理解

登记对抗主义中善意第三人的界定

论城市规划执法的部分难点问题与对策

财产权的分割简论【4013字】

试论小产权房的所洧权归属【4119字】

AT89C52单片机的超声波测距...

承德市事业单位档案管理...

神经外科重症监护病房患...

中国学术生态细节考察《...

C#学校科研管理系统的设计

国内外图像分割技术研究现状

医院财务风险因素分析及管理措施【2367字】

公寓空调设计任务书

10万元能开儿童乐园吗,我...

志愿者活动的调查问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