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
计算机论文
经济论文
生物论文
数学论文
物理论文
机械论文
新闻传播论文
音乐舞蹈论文
法学论文
文学论文
材料科学
英语论文
日语论文
化学论文
自动化
管理论文
艺术论文
会计论文
土木工程
电子通信
食品科学
教学论文
医学论文
体育论文
论文下载
研究现状
任务书
开题报告
外文文献翻译
文献综述
范文
论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问题研究(2)
2.网络隐私权的客体具有财产价值属性
网络隐私权的客体与传统隐私权的客体具有不同价值属性,现实中受害人大多是受到精神上的伤害,但在互联网环境下的侵权,受害人多表现的是受到
经济
利损失,侵权人更多的是为了获取经济利益。如黑客在网络上窃取他人的信用卡账号、盗取他人私密照片勒索威胁权利人是为了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受害人遭受一定的财产损失,所以网络隐私权的客体更多体现了其财产价值属性。
3.网络隐私权的保护
电子
数据化
在互联网环境下网络隐私权扩展了传统隐私权的内容和范围,传统隐私权主要包括:肖像、荣誉、姓名等,但随着现代信息科技的飞速发展更多的内容加入了隐私权的范围,这也扩大了网络隐私权的保护范围。电脑
软件
由一个个编码和程序组成,个人的一切信息在网络上只能以电子数据的形式保存和使用, 在网络环境里区分人的只有数据的不同。
4.网络隐私权的积极权利属性
传统理论认为“传统隐私权的权利属性是一种被动的、保守的权利,其本质是消极性的要求他人不作为的权利”。[4]网络的开放性使人们在网络环境中享有更多的权利内容,它表现出与传统隐私权完全相反的属性,网络隐私权的属性是一种积极主动的权利,人们在网络环境下可享有支配、利用自己隐私的权利。
5.网络隐私权侵权的容易性与侵权手段的隐蔽性
网络隐私权的载体是电子数据,由于网络的高度开放性就决定了一旦个人信息被传播到网上,其是无法控制的,因此网络隐私侵权更加容易。虚拟的ID以及黑客们高超的互联网技术,他们在侵犯用户隐私的同时不会留下任何痕迹,因此网络隐私权的侵权手段更加具有隐蔽性。
6.网络隐私权被侵犯后果的严重性
在网络上信息易于发布与传播,速度更快,广度更深,因此往往会造成严重的后果,不仅会给用户的财产造成损失,更会给用户造成严重的名誉伤害。
(三)保护网络隐私权的理由
1.保护网络隐私权的现实要求
据台湾《电子时报》报道,工信部统计数据 表明截至到2014 年12 月底,我国居民智能手机用户数量突破5亿人,使用手机上网的用户规模达到8亿左右,我国互联网用户更是高达10亿。同时从报道中可以获知,随着网民人数的不断增多,人们了解网络的方式也在不断增加。一个小小的手机就可以与世界相联,然而这也带来了很多网络问题,在这一年里有上亿网民在上网时遇到自己账号信息被盗的问题,手机电脑被木马软件,病毒包等攻击,网络隐私侵权案件不断发生,然而遗憾的是这些问题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2.保护网络隐私权的理论可行性
网络世界的特点就决定了人们之间的关系:相互联系,密不可分,每个人都可能看到你在网上的一举一动。大多的网络用户不愿意他人知晓自己在网络上的隐私,但是网络世界丰富多彩,很多网络用户又怀着一颗好奇的心,想去看发生在别人身上的故事,基于这样的心理,他们会不自觉的想去窥探他人的隐私或秘密,这样的矛盾的心理也是造成网络侵权案件的一个重要原因。不可否认,现实中的秩序需要遵守,但是网络中的秩序同样也需要遵守。
目前,我国对网络隐私权的立法还属空白,在保护互联网空间领域存在很大缺陷。我国对隐私权的立法只有简单的间接规定,很难保护隐私权,对于网络隐私权的立法更是没有。侵权法第 36 条 这条规定虽明确规定了网络侵权行为,但是其并不能应付各种各样不同类型的网络隐私权侵权案件。[5]
共3页: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上一篇:
冒名登记结婚之诉讼路径之选择
下一篇:
土地发展权研究
网络游戏直播中的著作权问题
论二手房买卖中的缔约过失责任
网络环境下数字音乐作品版权保护问题研究
论城市规划执法的部分难点问题与对策
浅论事后抢劫罪
论民间文学艺术的法律保...
论姓名权中的公德条款
AT89C52单片机的超声波测距...
C#学校科研管理系统的设计
中国学术生态细节考察《...
10万元能开儿童乐园吗,我...
国内外图像分割技术研究现状
医院财务风险因素分析及管理措施【2367字】
公寓空调设计任务书
承德市事业单位档案管理...
神经外科重症监护病房患...
志愿者活动的调查问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