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现阶段刑法关于食品安全犯罪的内容源'自:优尔]'[论.文'网"]www.youerw.com
(一)食品安全的含义
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人们的饮食水平有了大幅度的挺高,随之而来的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多,食品安全犯罪率越来越高。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食品安全总体上有三层含义:一、食品数量安全,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人达到既能买得到又能买得起生存所需要的食品的状态。二、食品质量安全,指提供的食品在营养、卫生方面保障人们身体的健康。三、食品可持续安全,指获取食品需要注重生态环境的良好保护和资源利用的可持续。
(二)食品安全犯罪的含义
我国现行《刑法》第143、144条中均没有直接出现“食品安全犯罪”的这一词语。刑法学界对食品安全犯罪概念的界定主要存在如下的争议:第一,食品安全犯罪是否在范围上仅存在于生产、销售类犯罪。肯定说认为,所谓食品安全犯罪是指在食品的生产、销售中实施的犯罪行为,对广大民众的生命健康权造成了直接的危害。否定说则认为,应当扩大我国食品安全犯罪的犯罪领域,即食品安全犯罪应当贯穿整个食品安全过程,并因此认为,所谓食品安全犯罪是指违反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实施了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并对人体健康造成了重大危害。 第二,食品安全犯罪的定性问题,即食品安全犯罪究竟侵犯了何种法益,主要分为公共安全说和经济秩序说。公共安全说认为,食品安全所侵害的法益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利益。 经济秩序说则认为食品安全犯罪所侵害的法益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本文研究的食品安全犯罪是在生产、经营、销售领域的食品安全犯罪。下面,本文将结合具体案例来剖析食品安全犯罪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