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认为,随着近年来涉及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的案件逐渐增多,其中对于虚拟财产的法律定性具有较大的争议,且因为争议致使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时具有不同的审理结果。下文针对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作出初步探析,并归纳网络虚游戏中拟财产所涉及的主要问题,最而后对于如何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保护的对策等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来*自-优=尔,论:文+网www.youerw.com
三、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的法律界定
(一)网络虚拟财产的特征
1.虚拟性
虚拟性是网络虚拟财产最为明显的特征。这种虚拟性表现在它是以数字化的形态存在于虚拟空间中,它依赖于特定的网络空间,不能脱离网络游戏而独立存在,在本质上是存储于服务器上的数字信息。一旦离开虚拟空间,虚拟财产就变成了没有意义的数字信息,而它的价值就无法得以实现。所以说,虚拟性是网络虚拟财产区别于一般物的本质特征。
2。价值性
尽管网络虚拟财产以数字化的信息的记录方式存在于网络和游戏程序中,但网络游戏玩家投入了时间、精力和金钱方能获取,属于劳动成果。这一劳动成果可以通过出售、转让等方式进行交易,最终兑换成为现实中的货币,因此虚拟财产也具备商品的一般属性,即价值、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 网络虚拟财产具备财产属性,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