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中参与主体的职责
政府作为国家助学贷款的主导者,主要负责政策的完善、推行,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的50%由国家财政负担以及对银行发放助学贷款所产生的呆账、坏账的核销。我国国家助学贷款的资金来源为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指定的商业银行,每个高校的助学贷款经办银行通过公开的竞标,确认经办银行后,由高校负责对接,银行与通过审核的学生签订合同,审批发放贷款,将贷款发放给学校,由学校发放给学生。
高校则在国家助学贷款中起到至关重要的角色,职责主要为以下几点:
(1)高校应采取一定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对申请学生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为申请高校助学贷款的主要依据,公示不合格学生的借款申请应予以谢绝。
(2)审查材料。各高校应严格把关,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助学贷款信息管。
高校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审核动作,并汇总上报至省级资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