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延长女职工产假及男职工陪产假的时间 12
3、延长女职工领取生育津贴的时间 12
(二)提高女职工对生育期权益的了解程度 12
六、结论 13
一、引言
(一)研究背景
女职工在生育期的权益是法律和政策明确给予女职工在生育期间应该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权益包括产前检查的权益、获得休息时间的权益、获得生育保险基本待遇的权益、获得哺乳假的权益等。
从女职工的角度,因为在生育期间劳动力下降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所以在此期间女职工需要一段时间的休息、得到工作上的照顾及在经济上的支持。因此女职工在生育期的劳动权益的保障就显得尤为重要。
从孩子的角度,孩子是间接享受到女职工生育期的权益。在最初的怀胎十月,母亲是否产检,是否得到充足的休息时间,生育保险的基本待遇是否获得等,都直接影响到孩子在世界上第一年的生活质量,可见女职工生育期间的权益保障,保障的不只是女职工一个人。
从家庭的角度,最直接的体现在女职工在生育期,特别是生育中期,是最需要经济上的支撑。从生产时的医疗费用到小孩子生出来后的奶粉、尿布的花销。显然是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而孩子刚出生时需要父母无微不至的照顾。可见女职工在生育期的权益的保障情况也关系到一个家庭在这特殊阶段的生活质量。
从社会的角度,女职工在生育期减少了对社会和用人单位的贡献,但却为社会未来创造了劳动力。而如今女性不再只承担家庭的角色,也同样承担着社会责任。只有女职工在生育期间得到的保障完善,创造的就不仅是未来劳动力,在她身体恢复后也可以依旧为社会创造价值。以小见大,保障女职工生育期的权益就是保障社会未来劳动力。保障女职工生育期的权益对于社会也是同样重要。
但在实际情况中,有关女职工生育期的权益保障的相关法规政策是否保障了女职工生育期的权益。而在实际操作中,女职工是否对生育期的权益满意。正是因为现实中发现了问题,才促使我研究这一课题。
(二)研究目的
本论文的目的是通过对女职工生育期权益的内容和实施情况的研究。根据研究结果为相关政策的完善提供建议。
(三)研究意义
从理论的角度上,不断完善、改进女职工生育期的权益的政策条款,使之符合当下的经济、社会情况,是社会制度先进的体现。
从实际政策操作上,女职工是生育期间的权益的最直接的受益者、最直接的体验者,不断完善生育期间权益的政策条款。不仅能使她们安心生育,为社会未来创造劳动力,同时在生育期结束后,在女职工产后恢复好后能更好的投入工作,为社会创造更多价值。从孩子的角度,有利于孩子顺利、健康地来到这个世界。从家庭的角度,有利于减轻家庭负担,是家庭不必为经济或照顾小孩没有时间而烦恼。从社会的角度,有利于社会的人口和未来劳动力的增长。论文网
二、研究方法
(一)政策研究
进入“上海人大”,选择“重要发布”板块,进入“立法公示”区域,在众多《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搜索有关女职工生育期的劳动权益的政策法规。
进入“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在搜索栏中选择“公报”,在输入关键词“妇女权益”,对检索到的公报进行筛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