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国外有学者对混龄教育提出了相关的见解,国内也有研究者通过对混龄教育的思考与研究,提出了个人的思考。
王晓芬从教育形式的角度出发,指出:“幼儿混龄教育是指教育工作者为实现一定的教育目的,特意将不同年龄的幼儿(跨度至少一年以上)和不同发展水平的幼儿组织在一起,对其进行教育的形式。”
而葛晓英从教育教学的方向认为“混龄教育”指的是基于对不同年龄段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的把握,指定对应的教育目标,有计划、有目的、有组织地将不同年龄的幼儿通过一定的比例进行集同教育的活动(主要是3-6岁,年龄跨度在12个月以上)
不同的是,罗璇根据个人的研究,从“儿童健康”的角度对“混龄教育”有了一个崭新的阐释。在其看来:混龄教育正是借助混龄编排的形式,让幼儿在接近真实、自然的环境中更加全面地获取丰富的滋养。在教师的指导和促进下,凭借儿童之间的“心理渗透”实现儿童个性与社会性的完整发展。
笔者在总结了以上几种对混龄教育概念的基础上,结合笔者自身的研究对混龄教育及混龄班作出如下解释:混龄教育是指为了促进幼儿个性与社会性发展的和谐统一,从而让不同年龄幼儿在同一环境下共同学习与成长,它的开展形式一般有两种,一种是某一特定时段的混龄活动,另一种是如下文所提到的将幼儿进行混龄编班。混龄班是指为了促进幼儿个性与社会性发展的和谐统一,以不同比例及数目的年龄段编排成班级进行教学的一种教学方式。而与混龄班相对的普通班是指按幼儿年龄段进行编班,然后对其进行有计划有目的地教学的一种教学方式。
1。2。2 幼儿责任感及责任行为来自优Y尔L论W文Q网wWw.YouERw.com 加QQ7520~18766
随着教育的不断改革与发展,教育的目的逐渐从重视儿童的智力因素转变成注重儿童的非智力因素,而在非智力因素中,儿童的责任感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正是由于责任感是儿童个性、社会性品质以及心理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国内外学者对责任感的关注永不停息。
朱智贤认为责任感就是指一个人对他所属群体的共同活动、行为规范以及他所承担义务的自觉态度。” 也就是说,在他看来,一个人的责任感主要体现在是否能够履行自己的义务以及能否自觉承担相应的职责。
Schlenker从规范——事件、规范——身份和身份——事件三维结构的角度提出责任感就是一种连接三者关系的粘合剂。我们所处的环境需要我们去履行相应的责任行为。
王健敏认为幼儿责任感就是幼儿责任心,幼儿的责任心体现在自身要承担的责任,在道德实践活动中感知并意识到应该要去履行负责行为的义务。
刘霞指出对于幼儿,责任感就是在幼儿园、家庭和社会中应该遵守的规则,是一种在任务完成时的自觉态度和行为。 论文网
刘国华和张积家从心理结构的角度出发,指出责任行为是指个人履行责任和义务的行为方式和行为习惯,是对责任心的具体的外在行为体现。而对于幼儿来说,如何规范个人的行为,怎样积极地面对责任和义务是幼儿成长过程中责任行为的具体量化。
综上所述,关于幼儿责任行为的界定,国内学者都提到:幼儿责任行为是幼儿责任心的外在行为表现,在一定程度上能反映幼儿责任心水平。而在笔者看来,幼儿责任行为就是指幼儿个体在生活、学习过程中履行责任以及能够以主动、积极的心态去承担责任的行为。在本研究中,主要以幼儿在园学习过程中的一些与责任行为来以小见大,探究幼儿责任心发展状况以及培养幼儿责任心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