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合作学习有效性
在课堂教学中,有效性是本质特征,是生命之所在。那合作学习有效性的概念又该如何界定?如何使合作学习从无效转变成为有效?这是当今值得探讨的问题,根据刘电芝,马颖对于合作学习有效性的内涵的理解,再结合数学学科本身的特点,笔者将数学合作学习有效性的概念界定如下:(1)从结果纬度看,数学合作学习有效性是指学生通过合作学习,很大地提高了其数学成绩;(2)从过程纬度看,数学合作学习有效性是指学生通过合作学习,其学习效率提高了;教师通过组织合作学习,提高了其教学效率;(3)从影响纬度看,数学合作学习有效性是指学生通过合作学习,不仅其数学学习的兴趣得到激发,其探求新知的欲望也得到调动,而且能增强其团结合作的意识以及发展其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4]
因此,教师组织的数学合作学习必须是合规律的,才是有效的合作学习。其次,教师组织的数学合作学习应是有效果、有效率、有效益。[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