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在这样的一个情况发生之时出台《意见》,从一定程度上说明了控制房价疯狂上涨刻不容缓。除了要严格地按照指示来建立健全商品住房明码标价体系,完善价格申报制度外,还要准确拿捏好调控的力度和节奏,不能过于宽松或过于严格,也不能一直一尘不变,要随着情况的变化来动态的具体的加以调整,这样,房地产开发商才能真正地制定出合理的价格。同时要结合国家宏观调控和本地的实际情况,才能做到真正有效的管理。价格备案实质上是一种价格管理形式,这么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使政府对价格能够通过更加便捷的方式进行监管。归根结底,企业依然是商品房的最终定价之人,而政府之所以坚持要如此,主要还是为了对其进行监管[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