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股本性质
广州P2P平台以“民营系”居多,占比高达91%,上市公司系 与国贸系 占少数(见图4)。我国居民理财投资渠道少,利率管制下大部分理财产品回报利率较低,但P2P产品以其高年化利率受到投资者追捧。并且P2P平台成立门槛低,使得大批民营企业涌入这场互联网网贷的角逐。P2P日渐可观的发展前景与逐步完善的监管环境也让网贷行业越发受到上市公司和政府的重视,二者在网贷市场分一杯羹的意愿也愈加强烈。但网贷平台诈骗跑路的问题现象屡禁不止,未来广州政府应考虑适当引导上市公司系和国贸系类型等“高富帅”平台入驻。这是因为上市公司雄厚的资本和银行稳定的资金保障方式能匡扶公众对网贷行业的信心,继而振兴网贷行业。但出于上市公司与国企相对保守的风险偏好,广州P2P行业依然将由民营系平台主导。
4. 资金保障模式
中国现有法律制度未能对违规平台展开有效监管,致使平台违规成本低,继而平台频繁跑路,投资者损失严重。为提高投资者信心,满足投资者的资金安全性要求,广州P2P平台会选择不同资金保障模式控制自身风险。具体而言:有7家资金较充裕平台可以得到保险、银行机构的资金保障(见图5);有16家P2P平台与资金托管机构合作。虽然央行已明确表示P2P 平台不得建立资金池,资金应该进行第三方托管,但广州地区还有近70%的网贷平台没有进行资金托管。如果正式监管政策出台要求第三方托管,这些平台将处于不合规的经营状态。
大多数情况下,广州P2P平台选择与担保公司和小贷公司合作。P2P平台依靠担保、小贷公司拓展业务渠道,并凭借其线下业务来保障平台业务量。但遗憾的是,在中国正常运营且资质良好的担保公司本来就少,远落后于网贷平台数目。而现有的担保公司无衡量被担保平台还款意愿和能力的指标,导致担保公司在平台逾期时不能及时垫付本息,担保效率低下。这意着平台一旦出事,所谓“担保公司”的牌子也只充当摆设。未来政府应加大力度查处打着“担保保障”幌子的虚假平台,平台自身也要重视第三方托管、平台资金垫付等能落到实处的保障方式。还需注意,网贷平台现存的小贷担保模式涉嫌超范围经营业务,因为平台业务范围本身不包括担保业务。而我国网贷平台不接受金融监管的现况又与担保法律相违背——融资性担保行为不仅需要登记注册,还需接受地方政府指定的相关部门业务监管。此项矛盾,尚待梳理解决。
图 5 2015年广州P2P网贷平台资金保障模式(单位:家)
(二) 广州P2P平台经营
1. 标的分布
广州网贷因模式、地区及从业者背景等差异造成产品标的类型的多样化(见图6)。广州网贷标的数量差别较小,个人消费贷款主要集中在购房、买车,其中几乎所有标的项目都离不开传统的抵押保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