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在农村家庭中的母亲形象
在路遥小说中涉及农村家庭的母亲有:高加林的母亲、刘巧珍的母亲、孙少安的母亲、田润叶的母亲。她们基本没有受到过教育,大都是大字不识的妇女,丈夫大多是农民,子女在学习或工作的中总是遭遇挫折。在小说中对她们的描述极其少,她们在例如计划农业生产活动、采办农资以及出席村委会的组织活动中家庭大事上几乎没有决定性的或肯定性的言辞,只是顺从于她们的丈夫或者儿子,完全遵循了古代女子“三从四德”的标准,她们在家庭中饰演着安慰者或和事佬的角色。《人生》中高加林的母亲在知道儿子不能继续教书时高“无声地啜泣”,在丈夫阻止儿子写状子告高明楼时,顺从丈夫,央告儿子“好我的娃娃哩,你爸说的对对的”。在丈夫吩咐她:以后要高明的讨好高明楼家里的人,把自己家自留地里的蔬菜送给高明楼,还不能让别人看出自己是专意讨好人家时,再给儿子做饭的高加林的母亲在灶台边 “几乎哭一般的应承” [2](10)。刘巧珍的母亲在刘巧珍与加林分手后,不能给女儿指导或建议,只能与大女儿、小女儿轮流来陪着二女儿,劝说她用饭,和女儿一同流眼泪。孙少安的母亲是一个典型的农村妇女,朴实善良,孝顺婆婆,对丈夫的弟弟也很好,弟媳总是欺负她,她也不计较,她觉得孙玉亭是她从小抚养大的,她对于孙玉亭有一种长嫂为母的情感。孙少安在文中是个热爱家人,淳厚孝顺但又有一点大男子主义的长子,而他的妻子贺秀莲却是一个心疼丈夫,一心希望过好小家庭生活的普通女子,因而他们之间时常发生摩擦,孙少安的母亲这时就在他们中间起到调解润滑的作用。有一次吃晚上饭的时候,贺秀莲把特地留给奶奶吃的白面馍给孙少安拿了一个,“少安一下子生气了”,他觉得“秀莲太过分了”,“他无法继续在窑里待下去”,在他要出门时,母亲为了给秀莲一个台阶下,说是自己让秀莲把白面馒头拿给儿子的。在天很晚的时刻,母亲为了缓和他们之间尴尬的场面,硬是让秀莲把白面馍给儿子拿了过来,以此使秀莲得到开脱。在此时母亲就是一个和事佬,她能谅解秀莲的做法,因为这不是秀莲本身馋嘴,是“她心疼他们的儿子哩” [3](315)。在农村家庭中的母亲她们大都朴实善良,宽厚仁慈,顺从丈夫和儿子。
(三)一个独特的母亲形象
在路遥小说里的母亲形象中,基本上都是以上那两类:在城市中工作的母亲形象和在农村家庭中的母亲形象。但在这些本来就着墨不多的母亲中有一个独特的母亲——《黄叶在秋风中飘落》中的刘丽英。刘丽英是一个农村女子,她受过教育初中毕业,原本想找一个体面的公家人,但未能如愿,只好屈就于高广厚这样一个老实巴交的公办教师。但她并不开心,她渴望过城里人的生活,希望自己的丈夫能说会道,圆滑世故,她一直郁郁寡欢。直到卢若华这个长相标致,风度翩翩的单身副局长出现在她面前,她就变得谈吐文雅,彬彬有礼。为了获得她梦寐以求的令人羡慕的城里生活,她与高广厚离婚,抛弃了高广厚和兵兵,嫁给了卢若华。她无时无刻不在兴奋着拥有现在这样美好的生活,但是在兴奋之余,刘丽英又被无法割舍的母子之情“时刻在折磨着”,“她想念她的兵兵。”[2](411)当生活最初的热情褪去之后,卢若华和刘丽英都陷入了对对方的厌恶,刘丽英再次离婚了。最终她和高广厚又在一起了。从文本中我们可以看出刘丽英虽然不喜欢高广厚这个丈夫,但她对她的儿子有一种病态式的疼爱,她经常把儿子抱在怀里即使儿子已经能走能跑了,她还不断地亲吻儿子的身体,即使儿子身上是脏的。刘丽英这样一个处于城乡交叉地带的女子,经历了农村到城市再到农村的过程,是由她本身性格的贪慕虚荣,没有看清现实所导致的,使她在道德上不得不受到良心的谴责。文献综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