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婚姻有很强的家族宗教性,仪式必须在宗庙或家祠中进行。女家同意之后,在纳采前,家长在影堂祝告,将娶嫁何氏何人。问名后,归卜于庙,若为吉兆,则告女家可以行纳征之礼了。

六礼齐备,夫妻已成,但还没有见过舅姑、拜过祖先,便不能获得子妇的地位,还不算加入夫宗。只有觐见过舅姑,行过庙见之仪,才算真正地加入夫宗,才拥有资格祭祀先祖并被子孙祭祀。站在家族的立场,成妇之礼远比成妻之礼重要得多。

得父母之欢是婚姻继续的先决条件,夫妇本人的意愿不在考虑之列。《礼记》有云,“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出;子不宜其妻,父母曰:‘是善事我,子行夫妇之礼焉’。”

   (二)妻在夫家的地位

一个女人终于进入夫宗,成为了丈夫的妻子,那么她在夫家的地位如何呢?我将从三个角度分别加以探究,其一,妻的地位是否唯一;其二,妻通过何种手段确立自己在夫家的地位;其三,妻与丈夫是否平等。

    1、妻是唯一的

   (1)一妻多妾文献综述

我们知道在封建社会,一个男人可以有多个女人,但是这么多女人中只有一个有资格被称为妻子,其余的皆为妾。并且前文中我已提到过妻与妾是十分之不同的。从结合目的来讲,妻是配偶,是为了宗祀,聘为妻,明媒正娶,行婚姻之礼;而妾是奴仆,是为了满足夫之特定欲望而买来的,根本不可能行婚姻之礼,即“娶”这个字只能用于妻。从地位来看,夫妻在名义上是平等的,以夫妻之礼相待;而妾不仅是夫的奴仆,也是妻的奴仆,妾不能称夫为“夫”,而是老爷、主人一类。从亲属关系来说,妻是进入宗祠的,有祭祀和被祭祀的资格;而妾不属于家属,她与夫家之间没有亲属的称谓和服制,并且妾之家属是不能来往于夫家的,妾根本不可能加入夫宗。

从妻与妾的对比中,我们可以看出妻是唯一的,一个男人只可以有一个妻子。

我们普遍印象中,认为在古代一妻多妾是很平常的事。然而纳妾是受身份、地位、经济等情况约束的。一般百姓,还是以一夫一妻为常态。

(2)重婚罪与并嫡、兼祧

既然只能有一个妻子,那么有妻再娶便犯了重婚罪。若犯了重婚罪,法律只承认原配,并附带刑事处分。唐宋时处徒刑一年,而女家明知男方已有正妻还妄与婚配,也要接受处罚,但减一等。如果已有正妻却谎称无妻,欺骗女家,则徒一年半,女家无罪。无论哪种情况,后娶者都要被强制离婚或降为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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