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发展完善阶段
自北京市宣武区首次实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后,各地陆续向国务院提出改革请求。国务院先后批准北京市、天津市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湖南、广东、广西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4个设区的市,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三)推广深化阶段
2002年8月22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17号)。明确规定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通知还规定:“各省级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要按照规定继续加强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协调监督;国务院法制办要加强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建设,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国发[2002]17号文件的下发,标志着试点工作进入全面推广的阶段。[2]
从1997年全国第一个综合执法试点建立到现在,城管队伍已经走过了17年的发展历程。城管属于国家行政机关,代表国家行使权力。城管的工作内容繁杂,包括城市的环境保与美化、道路的交通文护、公用事业管理、施工建设的现场管理、城市公共用水管理、城市布局规划、停车管理、占道经营等等。
如上所述,城市的每一个角落都离不开城管执法,而如此繁琐、细小的工作,都需要城管人员的不懈努力。干净而宽阔的大马路,舒适的城市环境,畅通的交通等等。城管执法为城市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成为城市不断向前的坚强后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推动者。

二、城管执法存在的问题
(一)城管执法方式粗暴
近年来城管执法的负面新闻频频见诸于各大媒体,2006年,北京小贩崔英杰扎死城管队员李志强。2008年,湖北天门发生城管打死魏文华。2009年,沈阳小贩夏俊峰连续杀害两名城管队员。2011年5月3日,辽宁沈阳宏伟区龙源小区出现一起城管与当时人冲突事件,致当事人周晓明当场死亡。2011年10月,郑州一个月内发生四次城管打人。2012年1月15日海南三亚城管执法母亲受伤五岁孩子怒呵城管。而2013年,关于城管的新闻实在是太多太密集了,而且大都是负面新闻。在距离高考不到两周时,在场“围观”的18岁小吴没有想到,也会被城管痛打。6月3日,网上热议的一条陕西延安市城管于5月31下午3时暴力执法的视频。7月17日上午,湖南临武县南强乡莲塘村果农邓正加,在县城摆摊卖西瓜时与城管发生肢体冲突,之后倒地死亡
从以上的案例中,可以看得出城管执法方式的种种缺陷。不论是城管暴力执法还是小商小贩暴力抗法,从中都可以折射出市民对城管执法方式的不满与愤慨:城管的素质都这样吗?能不能好好说话?能不能设身处地为我们着想?都在叩问着城管的心灵: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都到哪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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