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对未成年人进行司法保护的必要性
现在人们的法律意识都在提高,在遭受到不法侵害之后都知道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问题,寻求帮助。此时的司法保护则是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特殊司法保护则是对未成年犯罪人教育、感化的重要环节。司法机关对未成年人犯罪人不予处罚或者从宽处罚,是“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体现。保护未成年人也是贯彻社会主义理念的必然要求。
四、性侵案件中公安机关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
(一)询问讯问方式合理文献综述
在打击违法犯罪中公安机关处于第一线,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应该贯穿在公安机关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由于未成年人不像成年人一般身体和心理都已成熟,所以在询问讯问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时应当先了解其生活环境,家庭环境,学习环境,心理的特点等有关情况,有针对性的制定出询问的方针。
由于未成年性侵案件的受害者多为女性,所以在询问受害者时应当尽量安排女性公安人员对其进行询问,这样可以尽量避免受害者的内心产生抵触情绪或者不好意思说去全部的实情,也更利于工作的开展。在询问的时候,态度一定好,不能冷脸相对,要让受害者感到这个世界对她的关爱和同情。
在询问讯问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时应当通知其监护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