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动态性 互联网企业的动态性来源于其创新性。互联网经济是一种严重依赖创新、市场竞争激文献综述
烈、尚处于发展阶段的经济形态,互联网企业的规模和形态都是动态的,其产品主要是信 息,所以其所处的市场结构会呈现出明显的动态性特征。这是由于互联网产品的更新速度 很快,产品周期短,某一项新的技术创新很容易造成市场份额的更新换代,如触屏手机技 术的推广导致诺基亚的直板手机成为过去。以搜索引擎市场份额为例,根据 CNZZ 搜索引 擎的分析报告可以看到,2004 年雅虎的市场份额为 30。2%,到了 2005 年变成了 15。6%,到 2009 年,雅虎的市场份额只剩下了 1。0%。根据传统理论,04 年的雅虎与百度、谷歌的市 场份额相加超过了四分之三,足以推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但是事实证明雅虎并未能一 直保持,而是迅速衰落。
二、互联网企业的特殊属性对市场份额标准的双重影响
互联网企业的发展对于市场份额标准的影响不能一概而论减弱,或是增强。可能在一些因素的影响下,如互联网企业的双边性和动态性,导致市场份额标准的适用出现困难, 但并不意味着市场份额标准应该完全淘汰。zhuyi告诉我们,对待传统理论应该革故 鼎新、推陈出新。我们也应该看到,在互联网企业动态性和锁定性的影响下,市场份额在 一定条件下更能反应出企业的支配地位。所以应该针对不同特点进行区别分析:
(一)市场份额标准的减弱 1。双边性特征导致标准减弱
垄断总是发生在一定市场范围内的,所以判定企业是否拥有市场支配地位之前要先确 定相关市场。通过计算该相关市场范围内,产品的销售额或销售量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量 或销售额的比例。其中,销售额的比例叫做市场价值占有率;销售量的比例叫做市场容积 占有率。但由于互联网企业特殊的“双边市场结构”以及“免费的”经营模式。无论是价 值占有率还是容积占有率都难以计算。①
首先,双边市场导致市场范围无法界定。传统相关市场界定是建立在单边市场基础上 的,而互联网是典型的平台经济,其通过促成双边平台之间的客户进行交易收取一定的费 用维持平台的运行。而双边甚至多边市场的范围到底有多大无法具体确定,以淘宝为例, 卖家领域涉及各行各业,以至于你想的到的东西淘宝上都能买到。同样,淘宝的买家用户 也无法具体测量,因为不止 PC 端,手机端逛淘宝的用户也无法具体确定。这样模糊的相 关市场范围无法作为市场份额标准适用的前提。来*自-优=尔,论:文+网www.youerw.com
其次,在“免费”的经营模式下,价值占有率很难计算。②如前文中所说,互联网企 业多采用“免费”的经营模式来换取用户安装,在“免费”的经营模式下,经营者的利润 不直接来源于用户,而是通过用户的规模来吸引商家入住,进而收取广告或者向用户出售 增值来获利。而无论付费产品中的盈利还是广告利润都无法作为销售额计算到市场价值占 有率中;同时,免费的经营模式导致容量占有率难以计算。因为传统企业中销售量往往表 现为产品的售出数量,在互联网经济中销售数量往往表现为注册人数,但“免费”模式下, 注册人数与实际使用人数往往不相符合。以 QQ 为例,其注册人数超过 10 亿,但有很多用 户一人注册多个账户,导致注册人数与实际用户不符,若以注册人数计算出的容量占有率 显然缺乏准确性。
以上可以看出,双边平台及其“免费”特征给市场份额的计算带来了困难,弱化了市 场份额标准的适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