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工会不断发展变革的过程中,不同阶段,其职能是不同的。在整个工会的发展过程中,对于工会的角色转变主要经历了三个时期:首先,革命时期,这一时期赋予工会的角色是,维护工人利益、团结广大工人阶级群众为新中国的成立不断斗争,聚集众多力量,勇夺政权。其次,建设时期,新中国的成立,确立了工人阶级至高无上的地位,成为了国家的主人,该阶段的工会组织,自然就转变自身角色,积极投身于经济建设,开展各项劳动竞赛活动,逐步提高职工的个人素养,不断丰富职工的生活。最后,在我国进入改革开放之后,领导的工会又被赋予了新的角色,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而奋斗。同时,《中国工会章程》第三十六条中规定了工会经费来源:(1)会员缴纳会费。(2)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款。(3)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补助 。我国工会的经费来源,主要依靠政府和企业的支持,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的工会组织依赖与的领导,依赖于单位经费的拨付,缺乏独立性,工会的角色定位模糊不定,为现今工会面临的窘境埋下伏笔。
(二) 我国工会角色定位的形成及原因分析
1、 我国工会角色定位的形成
由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我国工会在很大程度上是完全依附于政府和企业的,缺乏独立性。在现行的体制下,无论是在工会的法律、理论定义、职能,还是在其运行情况下,工会的角色均体现出双重性,即一方面工会作为劳方权益的维护者,另一方面工会却扮演着劳动关系的协调者、调解者。简而言之,工会具有双重使命。
一方面,工会作为劳方权益的维护者,维护职工的权益是责无旁贷的。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规定工会作为劳动者代表的地位。如《工会法》、《劳动法》等规定:“工会具有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权利”。在法律层面上,工会组织具有代表权,并且明确了工会作为劳方利益代表者的资格。工会代表权是工会所有职能的基础。代表权象征着信任,从而也就决定了工会的责任,即必须向会员负责,必须要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不让会员的权益受到侵害,否则会导致信任度下降,以此影响工会的发展。为进一步保障广大劳方的合法权益,在《工会法》中还作了明确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 。由此可以看出,作为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代表者是我国工会被定位的首要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