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大学生就业准入遭到性别歧视
因为现实生活中就业性别歧视依然存在,女大学生在一开始的投递简历的环节就遭到了性别歧视。在人们的固有印象中,女性在很多方面都不如男性,在获取面试机会的成功率上,男生要明显高于女生。2013年的调查显示,90%以上的女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受到过性别歧视,目前,许多大城市的女大学生比男生多,毕业生人数在2013年创历史新高,且每年众多的毕业生中,女生占48%。
我国在1999年实行了高校扩招政策,每年毕业的大学生越来越多,而就业市场的岗位的增加速度没有大学毕业生增加速度快,导致劳动力供大于求,在已经竞争很激烈的就业市场,由于大多数女孩自身原因的影响(如出现阶段性暂停工作,体质、耐力和毅力方面不如男生等),使用人单位认为录用女性求职者会比录用男性求职者所带来的经济负担大,进而用人单位从自身利益出发,就自然而然地提高对女性求职者的录用条件,甚至直接拒绝录用女性求职者[4]。
(二)职业分布中对女性的歧视
由于中国的传统观念的影响,大多数女性从事技术含量低并且劳动报酬少的工作,和男性比起来,她们的声望和社会地位明显比较低下,事实上我国女性的职业分布也是这样的,虽然我国的女性劳动参与率明显高于同等国家的水平,但是我国目前的女性就业水平依然很低,职业分布也很不均匀,据《中国劳动统计年鉴2007》显示:“女性比例最低的职业依次是:第一,国家机关,群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第二,专业技术人员;第三,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女性比例最高的职业有:第一,农林牧渔劳动者;第二,商业服务人员,城镇女性就业者较为的职业是商业服务人员,占全部城镇女性就业人员的28.5%,其次是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占20.7%”[5],女性普遍在高技术含量相关岗位就业人数较少,而在对长相、身高要求高的职业就业人数较多[6]。
(三)同工不同酬差别待遇歧视
虽然我们积极倡导男性与女性之间是平等关系,我国的劳动法对于同工同酬的定义早已有明确的阐释,但是我国女性在就业过程中还是会经常遭遇到不平等的待遇,女大学生经常遇到这样的尴尬局面,同工同酬的意思是指从事相同或类似强度的工作不是基于性别,而是以工作种类,工作强度等作为标准来发放工资,男性和女性从事相同或类似的工作就应该支付相同的劳动报酬。现在已经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时代,很多用人单位的固有看法是女性带来的经济效益和劳动回报不如男性带来的回报高,即使女性和男性从事的是同样的工作,用人方也认为女性带来的效益小于男性能带来的效益,因此支付给女性的劳动报酬明显少于男性,而且支付的标准也不一样,社会主义市场化的大背景下,企业在招聘员工方面和以前相比具有更大的自主选择权利,因此,企业在招聘员工时候,更愿意录用男性。即使招聘女性,用人单位也会降低劳动报酬或者增加一些录用条件,这不仅是对女性求职者的歧视,更没有按照同工同酬的标准给付女性求职者劳动报酬,对女性劳动成果极大的剥削。女大学生和男生一样,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也能从事一般的脑力劳动,为什么女大学生会遇到性别歧视而男性没有,这是对女性及其不尊重的行为。
在如今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就业性别歧视依然存在,它存在的形式多种多样,或重或轻或明或暗,给女大学生的就业带来极大的影响。首先,就业性别歧视违反了法律的有关规定,为人们形成良性的法律意识造成了负面影响;其次,就业性别歧视破坏了就业市场正常的秩序,影响了市场的运行效率;就业性别歧视造成了巨大的人力资源浪费,由于就业性别歧视的存在,不能做到人尽其用,人尽其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