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同工不同酬

劳务派遣员工和正式员工的“同工不同酬”问题是我国电信业劳务派遣用工出现的典型问题,派遣员工和正式员工在工资奖金的发放标准上千差万别,据调查我国移动公司按照岗位级别发放工资奖金,目前除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外,正式员工的工资是劳务派遣员工的四倍甚至更多。在我国电信业这样的工资现象比比皆是,总的来说相关法律的缺失和政府工作的监管不严,造成企业在使用劳务派遣员工时钻了法律的空字,名义上同工同酬,实际上是同工不同酬。[3]我国电信业大部分劳务派遣员工做着和正式员工相同的工作,在工作内容工作范围以及工作时间上都是相同的甚至比正式员工做的更多,只不过是岗位名称不同,而在岗位津贴和职业级别上就大有不同,然后随之而来的就是工资奖金标准也就不同了。

    虽然《劳动合同法》第66条明确规定了“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2]但现实却是,劳务派遣员工与单位正式员工做着相同的工作,但却在劳动后得不到同样的报酬。

(三)权益得不到保障

    从2014年起我国电信业出现大规模的裁员,而在这些裁员计划中劳务派遣员工占总人数的75%,由于强制裁员和没做好善后工作的原因,全国多地被裁员工组织示威游行上访等抗议活动,但均未能起效,这些被裁退的员工也没有得到合理的安置答复。[5]此外,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也有相应的裁员计划。 在人社部《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要求“用工单位使用的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单位用工总量的10%,超过这一比例的用工单位要在2016年2月低之前逐步降至10%以下”,就这一规定的出台在全国其他省份的电信业同样也会出现大量的失业劳务派遣员工,从而引发一系列的社会安全问题,危害劳务派遣员工的合法利益。

在劳务派遣用工制度中,因劳务派遣员工在用工单位中身份比较特殊,所以劳务派遣员工合法利益受到侵害的现象时常发生。在当今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环境下,因劳务派遣员工自身素质的原因,他们主要从事接线员以及户外高危作业等工作,所以他们为了保住自己的工作,对诸如加班费、劳动条件和工资待遇等方面不敢提过高要求,同时由于他们对劳动法律法规的不了解,即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自己也浑然不知,他们在明知道自己受到了公司的不平等待遇也往往只是忍气吞声,从而进一步导致劳务派遣员工的忠诚度下降、工作积极性不高,他们从法律意义上来说不属于本公司的员工,而在企业的实际管理中又和正式员工在工资水平、员工福利待遇、职业发展机遇中拉开了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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