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公平对工作满意度的影响研究
一、 引言
随着教育的普及和国人传统观念的改变,女性在职场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同时,国内产业结构的改变,也让女性劳动力的质与量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升。然而,在这些令人欣慰的转变背后,发现女性在职场中依旧会遭遇不平等的对待。值得注意的是,本研究讨论公平的“性别公平”并非指“男女完全一样”,而是排除掉生理因素、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而言的。研究发现,女性在工作中经常面临着性别差别待遇歧视、职业性别隔离、同工不同酬、怀孕歧视甚至在办工场所遭受性骚扰。[ ]近几年,学者们更是从其他角度出发,发现了职场中的性别不平等。唐有财通过研究表明,就拥有权力的比例来看,女性均低于男性,即使女性处于权力的位置,也多为边缘性的权力。[ ]胡仙芝在前人的基础上指出,女性的职业发展中存在高峰及低谷,且二者均与生育密切相关,所以,相较于男性,女性在就业以及整个职业生涯发展方面就处在了绝对的劣势地位。[ ]虽然《宪法》、《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中均规定企业必须保障两性工作平等,但性别差别待遇仍普遍出现在实际生活中。从企业人力资源的角度来看,这种性别差别待遇不仅违反法律,会使企业面临诉讼和赔偿问题,更严重的则会导致两性人力得不到充分地利用,这也是企业最大的损失。基于以上,本研究将着重讨论职场性别公平现状、性别公平知觉对工作满意度的影响,希望能给企业、政府等提供提高性别公平水平和高效运用两性人力资源的参考。
二、 文献综述
(一) 性别公平研究现状
1.性别公平的含义及结构
西方女权zhuyi理论的观点将性别划分为生理性别和社会性别,生理性别的研究重心在于两性生理上的结构差异;社会性别的内涵更为丰富,包括两性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差异。[3]当今社会的主流是追求平等、科学文明,人们的目标应该是考虑到两性生理差异后追求更高层次的社会性别公平。所以,本研究中探讨的性别公平是指排除掉生理上的区别,男性和女性在社会生活中能获得平等的机遇、竞争及选择。
有关性别公平的结构的划分,华强森从劳动参与率、薪酬和领导岗位三个方面研究职场性别平等。[ ]台湾学者胡淑贤分为分配公平(职责、薪资、福利待遇)和程序公平(绩效评估、升迁渠道、申诉渠道)两个部分讨论。[ ]陆洛基于胡淑贤的研究,把性别公平划分为分配公平(起薪、福利)和发展公平(升迁、出差、被资遣、成为主管)。[7]
2.现有研究中发现的两性不平等现状论文网
通过对前人已有研究进行归纳,发现男女性别不公平的现象普遍存在,女性更多受到不公正的待遇,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两性就业率存在差别,女性就业率低于男性。从2010年的统计数据来看,全国人口中,16岁至59岁的女性就业人数为4.9亿人,占全部人数的44.7%;城镇单位中,有2.3亿女性就业人口,占总数的46.8%。由此可以看出,女性参与劳动的比例低于男性。[ ]台湾学者陆洛等人依据《96年人力运用调查》,发现1998年至2007年期间,男性劳动参与率由70.2%下滑至67.1%;而女性则由45.6%提升至49.4%,两性之间的差距从1998年的24.6%缩小到2007年的17.7%,缩小了约6.9个百分点。即便是这样,女性劳动者的比率还远远低于韩国、新加坡、美国等国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