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淮阳县A幼儿园为例
《中国儿童青少年零食消费指南》中指出,“零食是指非正餐时间食用的各种少量的食物和饮料(不包括水)。”[1]幼儿主要是通过食用正餐来获得营养,但是如果幼儿只吃正餐,不适当的增加一些零食,可能会导致幼儿出现营养不良的情况。由此可见,适当食用一些零食对幼儿的健康也是有好处的,关键是家长如何购买和控制幼儿食用零食。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食品所对幼儿零食摄取进行调查后指出,“在幼儿的饮食中,由零食提供的能量约占7。7%左右、膳食纤维约占18。2%左右、维生素E约占7。9%左右、钙约占9。9%左右。”[2] 3—6岁的幼儿正处于生长发育的关键期,而且幼儿在一日生活中的运动量也非常大,因此需要补充大量的营养。但是在幼儿日常生活的正餐里很难完全满足其对营养摄入的需求量,所以零食也就成为幼儿正餐之外的营养补给。
本文从家庭教育的角度选择淮阳县A村幼儿园3-6岁幼儿监护人(临时监护人)作为调查对象。主要采用问卷调查法,通过自编的《淮阳县A幼儿园农村3-6岁幼儿家长购买零食行为调查问卷》进行调查。
一、研究设计
(一)调查对象
本次研究的调查对象是在淮阳县A幼儿园随机抽取30名小班幼儿,30名中班幼儿和40名大班幼儿,共100名幼儿及他们的家长。
(二)调查方法
问卷调查法:问卷调查法用自填问卷的方式进行,问卷共计20题,其中1—6题是对家长基本情况的了解,7—12题是影响家长购买零食行为的因素,13—20题是家长对幼儿零食行为的引导方式。本次调查研究共发放问卷100份,其中有效问卷90份,回收率为90%。为保证调查数据的真实可靠性,采用不记名调查,问卷调查表由老师在第二天上课前统一收回。
(三)调查内容
根据幼儿食用零食的情况、家长的购买行为以及中国儿童青少年零食消费指南的相关规定,作者自行编写调查问卷。问卷主要包括四项基本内容,从幼儿零食的购买者、家长购买零食考虑的因素、家长购买零食的种类、家长购买零食的时间和频率等方面,对淮阳县A幼儿园农村家长购买零食行为进行调查研究,用来反映农村幼儿家长购买零食行为的类型,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二、淮阳县A幼儿园农村家长购买零食行为调查结果
(一)零食的购买者大多是祖辈
一般情况下,父母对子女的管教会比较严格,但是孩子的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对孩子就比较溺爱,不会像孩子的父母一样严厉,对孩子的要求往往是有求必应,孩子想吃什么就会给孩子买什么。从调查问卷中来看,幼儿零食的主要购买者有70。25%都是孩子的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而这些家庭中孩子的主要抚养人大多数都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而且主要抚养人的文化程度基本都是在初中以下。还有24。33%零食的购买者是孩子的父母,其孩子的主要抚养人也是孩子的父母,并且父母的文化程度都在初中以上。剩下还有5。42%的零食购买者是孩子的叔叔、伯伯、姑姑等其他亲戚。
因此,抚养人的文化程度是直接影响其购买零食行为的关键因素。主要抚养人的文化程度越低,对零食的认知水平就越肤浅,这直接导致家长购买零食的行为不合理,所以抚养人要提高对幼儿零食的认知水平。零食可以给幼儿补充所需要的能量和营养,完全不让幼儿吃零食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因此家长对幼儿食用零食的相关知识还有待提高。所以,作为幼儿零食的主要购买者,家长要提高对零食的认知水平,合理的为幼儿购买零食,不能孩子想要什么就买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