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额贷款公司的基本概述
1.1起源和发展小额贷款是由上世纪七十年代由国外引进的新概念,它是在九十年代的时候,被中国政府所引入中国,直至现在,大约已有二十余年的发展历史。对于我国小额贷款的应用来讲,它是通过我国人民银行,和银行监理会共同决定研究的项目,由于应用较广,有很高的前景,所以被相关部门批示,开始进行相关项目的研究,因此约2008年5月,由国家相关政府部门带头,银行部门对相关小额贷款的注释与应用说明发行,因此标志着小额贷款在我国相关部门已经进入发展阶段。
截至目前,我国所拥有的小额贷款公司达上千余家,相关工作人员超过上万人,所产生的收入以及治本的发放达千亿元。
1.2基本含义
目前世界上仍就没有针对小额贷款产生一个准确的概念,因此相关概念的确定就显得尤为主要,目前所达成的共识可以看出,贷款的定义为一些相关公司针对部分个人或者小型部门,进行发放资金并收取一定服务费用的公司,其中涉及相关部门及人员的信用问题和相关领域产业链的问题。在我国相关部门所发放的意见中,小额贷款的定义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有效人员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对低收入群体和中小企业等难以在银行取得贷款的资金需求者进行发放贷款,从中获得一定利润。小额贷款的资金一般都是由个人所拥有,资金来源明确,具有法律保护效力,而且小额贷款公司中,一些资金的股东可以依法享有相应的权利,共同决定公司的走向以及未来。
始于2005年,我国开始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大量成立。改革开放三十年,辉煌成就在眼前,这三十年的改革开放,使我国相关部门的发展十分迅速,因此相关理念的提出就十分显得与国际接轨,适应了人民群众的生产需要,然而,在我国深化改革的道路还存在许多问题。其中,城乡二元体制阻碍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贫富差距加大,“三农”问题突出等,这些问题一定程度生影响了我们国家为解决贫富差距问题,针对不同地区采取不同的政策,在面临资产落后的地区,他们鼓励资金的发展和流动,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先后出台了相关的政策,采取新方式新手段,通过鼓励相关有实力的公司,对小额贷款进行资金的投入与项目的成立,这种新方式的产生,对部分贫困地区的资金流动,其他的相当大的促进作用,同时促进了相关人民的生产创收,促进经济的发展,改善了人民的生活。
1.3小额贷款公司的必要性
跟传统商业银行相比,小额贷款具有数额小、周期短、审批快等特点,同时在业务能力上更为方便迅速,更加的灵活应用,如双方直接对话的形式决定利益的多少问题,对个人和部分企业采取优惠的同时促进了金额闲置率的降低。所以,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改善“三农”金融服务、规范和引导民间融资、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等方面,小贷公司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
当前,公司成立,已经促进了地方经济、规范金融环境的重要力量。小贷公司的快速发展,对经济的发展起到的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降低民间金融风险,促进民间资本“规范化”。资本在本质上是“逐利”的,当大量的私人资本对银行存款利息不满足,又缺乏正规的获利渠道,“地下钱庄”等非正规的高风险金融模式就无法避免的产生。小额贷款公司的出现使得大量的民间闲散资金有了去处。在监管部门的监督下,小额贷款公司将聚拢起来的民间资金投放于地方经济建设,使地方金融环境得到净化。除此之外,由于用于放贷的资金主要是小贷公司的自有资本,其在对风险控制会比较审慎。从整体发展情况看,不良贷款率很低,这也在一定程度阶低了社会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