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专卖局作为烟草行业的行政机构未能有效处理与淮阴卷烟厂之间的关系。淮阴卷烟厂作为工业企业负责卷烟生产,而淮安市烟草专卖局作为商业企业应负责卷烟的销售业务以及卷烟生产过程中的监管等行政业务。而就目前的状况看,淮安市烟草专卖局并未与卷烟厂协调好销售与生产方面的分工合作,导致卷烟生产秩序较为混乱,卷烟生产量不能按市场需求合理供给。此外,卷烟厂自身对内部生产流程的监管也存在不到位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