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协调 >7576 >0。6 >19484 >0。6 >20215 >0。6
根据表2可知,1999年的江苏省城乡收入绝对差距小于5303的县市属于协调发展型县市,绝对差距在5302和7576之间的属于差距中等型县市,而绝对差距大于7576的属于不协调发展型县市。2006年的江苏省城乡收入绝对差距小于13576的县市属于协调发展型县市,绝对差距在13576和19484之间的属于差距中等型县市,而绝对差距大于19484的属于不协调发展型县市。2014年的江苏省城乡收入绝对差距小于13910的县市属于协调发展型县市,绝对差距在13910和20215之间的属于差距中等型县市,而绝对差距大于20215的属于不协调发展型县市。相对差距采用统一标准划分。
4。2 绝对差距格局
根据表2计算并列出的划分标准,可得到以下1999年,2006年和2014年江苏省城乡收入绝对差距的格局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