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对锻炼文意提出“熔”法
在“熔”法上,刘勰认为,写作构思的开始,往往会有“辞采苦杂”、“势必轻重”,[4](P162)而不能当机立断难以取舍的困难,针对这一情况,刘勰提出了著名的“三准”:“凡思绪初发,辞采苦杂,心非权衡,势必轻重。是以草创鸿笔,先标三准:履端于始,则设情以位体;举正于中,则酌事以取类;归余于中,则撮辞以举要”。[4](P162)即“设情以位体”、“酌事以取类”、“撮辞以举要”[4](P162)三个准则。
(一)“履始于端,则设情以位体”
“这一准则主要在于解决情理与体制的‘合模’,也就是内容与形式的统一的问题,情理和内容既要借助于一定的体制或形式加以表现,又要受体制或形式的制约,合乎其规范”。[5](P163)
在这里,“情”,通常是指作者的思维感情、性格。而“设情以位体”中的“情”,其领域大体限于作品的思维内容。“设”,有策划、安排的意思,而“位”则做安放、安置的意思。作者在动笔写作时,思路总是相对复杂的,正所谓“神思方运,万涂竞萌”,[3](P295)“思绪初发,辞采苦杂”。“心非权衡,势必轻重”[4](P162)则是导致这一情况的主要原因。人的思绪是活跃的,但是每个人对于作品内容的选择,行文先后的安排,辞句手法的运用,却又因人而异,不尽相同,无法做到像秤砣般精确,因而又需要去很好的思考下。来*自~优|尔^论:文+网www.youerw.com +QQ752018766*
“体”,有时做文章的风格讲,有时做文章的体裁讲。刘勰在《体性》中说的“数穷八体”,[3](P314)《附会》中的“八体屡迁”,[3](P315)包含典雅、精约、显附等都属于风格范围。“夫才(量)童学文,宜正体制”[3](P508)里面的“体”则指作品的体裁、体制。不过,刘勰并不认为这两者间是不相联系的概念。曹丕曾言“奏议宜雅,书论宜理”,[6]刘勰承袭并发展了曹丕的观念说“章、表、奏议,则准的乎典雅”、[3](P356)“符、檄、书移,则楷式于明断”,[3](P356)把风格与体裁合二为一谈,使“体”本身就具有了内容和形式等方面的规范性,从而提到文章的写作要“设情以位体”,在一开始就对主要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归纳,对相应的内容进行适当的处理,对文章思想内容的处理思考,以及文种的推敲与选择,都需要刻意熔炼。而刘勰在“设情”、“位体”的基础之上,又加入其他两准用来进行补充,让他更加具体,使之具有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