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传播的社会功能
传播是人类通过符号和媒介交流信息以发生相应变化的活动,传播功能是指传播活动所具有的能力及其对人和社会所起的作用或效能。在传播学历史上,最早对传播的社会功能作用做出比较全面分析的是拉斯韦尔。他在1948年发表的《传播在社会中的结构与功能》一文中将传播的基本社会功能概括为环境监视功能,社会协调功能,社会遗产传承功能。[3]本文是结合网络游戏特有的运行和传播方式中分析了网络游戏所具有的艺术审美功能、文化传承功能、娱乐休闲功能、情感沟通与交流功能。网络游戏传播构建起了玩家的价值体系,网络游戏是类似于人生演绎的一种体验方式,只是不同于现实生活,它是借助于游戏媒体平台进行传递信息的过程。随着国内网民数量的急剧增加,网络游戏的玩家数量也不断飙升,在推广方式和规模上也都有了质的飞跃,网络游戏所建构的虚拟空间作为载体也成了一种广告媒质。网游已经成了当今互联网时代的人们在虚拟世界生存的主要方式之一。网络游戏是文化、艺术和高科技的结合体,传播者把网络游戏的文化符号,文化观念及文化内容建构成了一个体验的平台。源'自:优尔`!论~文'网www.youerw.com
二、网络游戏的社会功能
(一)艺术审美功能
游戏与艺术有许多相似的性质,因此它们被称为一对纠缠不清的兄弟。斯宾塞认为艺术源于游戏,在文明初创期,艺术与游戏的界限确实模糊;但是在进入文明社会后,人类对艺术与游戏还是进行了比较明确的划分,游戏有的成为社交圈内的活动,有的成为体育竞技项目;而艺术则被独立出来,成为精神审美文化。从艺术的维度来讲,大众传媒对于艺术的介入程度之深,使艺术的样态、传播方式和审美经验,都产生了与传统艺术不同的诸多差异。美学的主要对象是艺术,艺术创作也最多地体现了审美价值的诉求。对传播艺术的审美方式,主要是视觉、听觉与知觉的整合,这种超真实仿像使人们可以更好体验把握作品。假如从艺术的特征出发来看网络游戏,会对其艺术性看得更为清晰,能够更加清楚的发现网络游戏的艺术审美功能。
1、网络游戏的人造物属性
艺术是造物,是人工产品;艺术品是为满足人的精神需求而创造出来的[4]。网络游戏首先是人造物,是人工产品,它不属于自然物,在自然界中是不存在的。其次,网络游戏是人们设想出来的虚拟场景,这点与与艺术一样,这种虚拟场景再通过人工固化到某种载体上。“作品既然创造出来了,它必然具有一种物的存在”[5]。这个物的存在,也就是人工制作的产物。因此,网络游戏和艺术一样,是一种人造物,属于人工产品。这种与艺术相类似的人造物属性,使其具备艺术最基本的特质,其艺术审美功能也能够得到进一步的开发和利用。
2、网络游戏的高超技艺性
网络游戏中包含了很高的技艺,艺术创造需要好的技艺,网络游戏的制作也需要很多复杂的技艺。网络游戏制作的第一步就是需要构造一个宏大的故事背景,这与小说创作十分接近,都需要丰富的想象力以及故事构造能力。第二个步骤是要将构建的背景故事用精美的画面把它呈现出来,这与绘画的要求又一样,但又比绘画复杂千万倍。通常绘画分为单幅或多幅,而一款大型网络游戏的画面至少需要数十万幅,甚至数百万幅。此外,绘画一般为平面,而网络游戏有平面的,还有立体的,而立体呈现比平面呈现复杂得多。同时,网络游戏还需要逼真的配音配乐,而这又与音乐密切相关网络游戏与一般艺术相比,更复杂的技艺需求是,网络游戏在运行时,要能满足玩家的请求,将事先设计好的画面按玩家所进行的行程组合为符合要求的场景,并随时变动,这比电影电视动画复杂,技术要求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