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当下我国多个行政部门共同对网络媒体进行监管,有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但各个部门相互独立,这样的监管就会导致多家共管却失去主导,出现形式上虽为共管,实质上却是乏人管理的现象。这其中必然有政府的不作为因素在里面,但是法律法规的不完善甚至缺乏才是造成网络新闻娱乐化的重要原因。政府对网络传播做出的专项整治,对规范网络新闻产生了一定的作用,但是我国至今依然未能出台专门的《新闻法》,终究未能彻底治愈这样的邪疾。要想净化网络新闻的土壤,任务依然很艰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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