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供应链协调机制供应链管理早期的文献基本都是研究两级供应链成员之间的协调。一对一的供应链协调研究最为普遍,而协调基本都是通过合同机制完成的,这些文献通常都给合同关系设定了一个特定环境,如Taylor(2000)研究了零售商的销售努力影响销售量时的价格折扣合同问题, Ardalan(1995)则在平均利润法下研究了供应商提供临时价格折扣时零售商的运营决策问题,Cachon(2005)是本文的主要参考文献之一,它分析了收益共享机制下的二级供应链协调问题,并分析了这一合同的优势和劣势。Gerchak和Wang(2004)比较了在需求随机的装配系统中,利润分享合同和批发价格合同有哪些异同。65967
也有一些文献是研究二级供应链中一对多或多对多关系的,在这一类二级供应链协调中,Kevin和Weng(1995)提出用价格折扣合同来协调供应链成员的行为, 考虑包括一个供应商和多个无差别零售商的库存系统, 分析其如何协调供应链以及有哪些局限。Adida(2011)将重点放在多个供应商和多个零售商之间存在竞争时的协调问题。Gilbert和Cvsa(1998)研究了在需求的不确定的情况下,供应商决定合适的价格折扣,以此激励零售商提早订货, 其中供应商可以改变零售商的竞争状态。此外,还有一些文献(如Li (2008)等)从不同的角度讨论了如何使得供应链整体利润最大,以及如何对增加的利润进行分配的问题。
2 多级供应链协调机制
( 1)利用价格折扣对供应链进行协调
胡劲松和王虹( 2007) 针对一个供应商、制造商、零售商构成的三级供应链研究了这一供应链如何通过价格折扣合同应对突发事件的。叶飞和李怡娜( 2007)提出了三级供应链协作的激励机制,研究了一类由制造商、分销商及零售商组成的三级供应链成员如何进行协作的问题。这些都是利用价格折扣合同协调供应链。
(2)利用数量折扣契约对供应链进行协调论文网
侯雅莉和田蓓艺( 2008)给出了数量折扣契约协调三阶层供应链(制造商、分销商和零售商)的模型,并指出来了这一模型的优势和缺陷。于辉和陈剑(2005)注意到突发事件对经典的利用数量折扣合同进行协调的供应链是有影响的,他们分析了这些影响的原因以及是如何发生的,并且给出了如何应对突发事件的最优应对策略,建议了新的具有抗突事件的数量折扣合同。
(3)利用收益共享契约对供应链进行协调
Hu和Chunyu等(2007)以及Ji和Liu(2007)研究如何利用收益共享机制来协调三层级的供应链 (制造商、分销商和零售商),Nalla(2008)给出了收益共享合同协调多级供应链的模型,并且分析了从这一模型中,管理者可以得到哪些运作和营销方面的启示。桑圣举和王炬香(2007)则研究了三级供应链成员具有风险偏好的收益共享合同的设计问题。Rhee和Nalla等(2010)提出了一种新的跨越型收益共享机制,分析了它与其他合同机制以及它与成对收益共享机制的区别,是本文的主要参考文献之一。
迄今为止研究供应链协调的文献数不胜数,国内学者对这方面的关注也越来越多,但总体来说大部分研究都以两层级的供应链为主,而由于实际情况中供应链往往涉及三层以上的成员,这些文献对于现实的供应链有所启发但意义不大。目前研究多层级供应链协调问题的还十分匮乏,大多多层级供应链协调机制设计也有较为严格的前提假设,如何才能使这些协调机制适用范围更加广泛,还有待进一步的研究和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