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它是我的选人用人的基本原则,也是选拔任用干部的根本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和标准,规定了政干部所具备的基本素质。重视“德”和“才”的结合,这点对干部的选拔具有重要意义。
(二)坚持民主公开,群众公认
在地方政干部选拔过程中,要注重民主,使群众对干部选拔制度了解,充分落实他们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以及监督权,使干部的选拔工作充分透明,在阳光下运行。使民主推荐作为政干部选拔的选择依据和必要程序,让群众积极参与到干部选拔工作中去,以提高选择的质量。
(三)坚持五湖四海,竞争择优
在选拔政干部时,要拓宽选人的渠道,广开言路,不拘一格的选用人才,也要重视因材施用,用人之所长。在此基础上,要适当的引入竞争机制,通过竞争上岗,来加大选拔人才的力度。
(四)坚持依法办事,强化监督源'自:优尔`~论`文'网www.youerw.com
在地方政干部选拔过程中,最重要的是依照法律,实行监督,做任何的事都需要依照法律,不能做法律所不允许的事,要以法律为依据。在实际工作中,为了加大了监督的力度,采取了多种方法,开通了举报电话,举报网站,开展干部选拔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等。[3]
二、当前地方政干部选拔制度中面临的突出问题
目前,我国在不断深化干部选拔制度,许多领域都在不断的发展,积累了很多的宝贵经验,从上到下,也形成了一个更加完善的体系,并获得了显著成绩。但尽管如此,与新形势新任务下对政干部选拔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相比,地方政干部选拔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不适应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这也表明了科学制度的构建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在执行相关文件的过程中,一些新问题还是会出现的。
(一)地方政干部选拔中机制设计不够健全
机制设计包括提名和决策机制,推荐和选举机制。
目前,提名和决策机制不够完善。在干部选拔的初始提名上,由于程序的模糊,所以在实际的操作中,容易造成领导人员决定人选名单,这就不能充分体现选民的意志。同时,权力和责任的界限并不清楚,这就容易出现推脱责任的现象。当发生事故时,不能清晰明确的追究到某个人的身上,容易产生混淆。
推荐和选举机制不够健全。民主推荐和民主选举是政干部选人的重要步骤。它能保障人民民主的权利,充分体现民意,有利于建设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但是现在推荐和选举制度还是不够完善,其中“拉票贿选”的现象特别的明显,这就值得我们深思了。“投票”在决定干部去留的分量和作用不断加大,不仅是平时不扎实工作的人拉票,就连一些原来工作踏实的人也在拉票,他们担心会吃亏。他们会用各种手段来拉票,比如打电话、发短信,宴请老同事、老战友,还有托人情、请推荐人对自己多多关照等。这些拉票现象就引发了不正当的竞争,造成了社会风气的败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