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门前绿地权利归属问题

栾某私自改造门前绿地一案,法院查明凯瑞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确向栾某承诺将一楼门前绿地的使用权赠与栾某,这点有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张贴的海报以及栾某提供的证人予以证明。但是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法院最终判决,栾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30内拆除围栏、泳池恢复绿地。据此,可以得知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门前绿地的权利归属。

3.屋顶平台权利归属问题

案例三中,被告金某认为屋顶平台的使用并未干扰到其他业主的生活,自己在平台上种植瓜果完全是自己的权利,拒不拆除支架。原告则认为金某的行为已经侵害了业主的共有权。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金某,立刻拆除楼顶平台上的搭建物以及铁门。笔者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屋顶平台权利归属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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