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谈政治必然损失台湾民意支持。”

 

这样的认知过于简单化,马英九四年前高举要签订和平协议的旗帜,不是高票当选了吗?民进现在也主张“在不设前提情况下与大陆谈实质问题”,可见民进也认为“实质问题”即政治问题是可以谈的。区别在于民进提出了“不设前提”的“前提”,但这并不妨碍马当局迈出政治谈判的步伐,因为马所持的“前提”是“九二共识”,它刚刚经历台湾大选的检验,获得台湾选民的多数支持,马英九举着这样的被多数选民认可的旗帜去谈“实质问题”,有什么不可以呢? 

 

三、两岸领域的“对等共存”与国际领域的“不对等共存”之间的矛盾

 

双方在共同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过程中,逐渐摸索出一种“搁置争议、对等共存”的相处之道,所谓“搁置争议”是指双方在谁为主权国家和中央政府的问题上各有各的“自我认定”,多年来一直是“各自表述”,双方也都很清楚地知道对方是如何表述的。但在两岸关系领域,在处理经贸、文化等“低政治”两岸事务的时候,双方都默契地不在乎对方关于其“政治定位”的“自我认定”,互不要求对方承认己方为“中央”,也不以“居高临下”的态度接待对方。 

 

两岸两会的对话谈判乃至签订的所有协议都是在平等协商的氛围中进行的,大陆方面非常不愿意让外界产生“以大欺小”的观感,因而小心谨慎地防止出现谁贬低谁或哪一方的尊严受伤害的问题;为此在最重大的原则问题——一个中国内涵的表述方式上,大陆以“新三句”取代“老三句”,即以“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取代“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以“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可分割”取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久而久之,外界就产生一种印象,即两岸交流的现状是双方的“对等共存”,双方地位是平等的,没有高低之分。 

 

但这种“对等共存”的现状只限于两岸关系领域。一旦进入国际领域,双方的关系马上就变为“不对等共存”,即一方不仅被国际社会普遍认定为主权独立国家,而且是排名世界第二的“准超级大国”,对国际事务拥有越来越大的影响力;另一方则只是地区或“特别关税区”,虽然亦曾有傲视全球的发展纪录,但其国际影响力毕竟无法同对方相比,自然更谈不上“对等”。 

 

为了捍卫中国的主权和领土的完整性,北京在与外国交往时必须坚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全中国的立场,必须反对台湾方面任何“彰显主权”的举措。而一旦大陆这样做,马上就在台湾岛内引生出“大陆以大欺小、打压台湾”的观感。 

 

双方在国际领域的这种“不对等共存”必然给两岸关系的和平发展带来负面冲击。对台湾方面而言,两难之处在于:如果默认这种“不对等”,势必遭致岛内在野和反对力量的指控,坐实“不捍卫主权”、“卖台”的罪名;而如果挑战这种“不对等”,采取措施去突破这种“不对等”,又可能迫使北京采取反制措施,伤害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整体氛围;而台湾民众对北京“外交打压”的反对乃至反抗情绪,也很容易转化为反对国民与北京改善关系和拒绝让国民继续执政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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