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网络信息的公平是基于共同的使用能力而言,不同的知识背景的人之间会产生“数字鸿沟”。所谓的数字鸿沟,是指当代信息技术领域中存在的差距,简言之就是对信息的掌握、拥有、控制和使用能力上存在的差别。 正如提姆•鲁克所说:“数字鸿沟把整个社会划分为信息的富有者和信息的贫困者,信息的所有者与信息的非所有者,以及第一和第三世界。”
由于教育背景、知识结构的不同,数字鸿沟的现象在中国体现得比较严重。据中国互联网中心数据统计,截止2011年12月底,中国网民数量5.13亿。这样,网民与非网民之间就存在着数字鸿沟,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主体在年龄结构、知识背景、区域位置等多方面都难以协调,公民网络政治参与陷入公平困境。
3.2  成本悖论
公民通过网络平台进行政治参与,实现了信息的多中心、开放式、交互式传播,使大容量信息的低成本获取成为现实。公民获取信息的成本更加低廉便捷,政府获取民意的成本相对于民意调查等形式也大大降低。
但是在另一方面,网络政治参与的成本又很高,包含两方面的高成本。第一,网络政治参与对公民素质提出了要求。首先,网络政治参与的公民要跨过“数字鸿沟”的界限,了解网络政治参与的特点。其次,参与主体要能够在网络上合理
表达自己的诉求,达到网络沟通的效果。最后,参与主体要理解公共政策,长期保持对公共政策的关注,这就要花费一定的知识成本和时间成本。第二,政府对网络政治参与的管理成本增高。政府要推出新的规范化管理办法,对公民网络政治参与进行管理。同时要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适应网络管理和网络沟通的需要。政府从网络上便捷地获取网络信息,但信息的真实性无法得到保证,这又增加了信息评估的成本。
目前我国公民的总体素质任然偏低,公民的政治社会化水平有限,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成本较高。国家对网络信息的管理方面也缺乏规范化标准,造成网络信息的传播禁区和传播失真现象较为常见。这就导致了网络的低成本与参与、管理的高成本之间的矛盾。
3.3  绩效损失
网络的便捷性使公民政治参与实践经验得到有效积累,有利于公民网络政治参与能力的提高,也大大提高了公民政治社会化的水平,公民意识开始觉醒,政治参与主动性大为提高。
但是中国长期缺乏民主实践的背景下,网络政治参与成为中国广泛践行民主的一种尝试,是对中国公民政治理性的极大考验。网民群体因其年龄结构的特殊性,思想易受干扰,出现价值判断和信息识别的偏差的风险较高。而网络的匿名性特点是对公民网络道德的考验。网络为人们提供了更为自由、灵活的表达和参与渠道,但过度的言论自由必然带来权利的滥用,不受约束的言论自由容易滑向无政府主义的泥淖。 网络政治参与的实践考验着公民的政治责任感和自我约束能力。而长期的网络生存,会令公民在现实生活中人际关系冷漠、团队合作能力下降。这些都导致了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绩效损失。
3.4  稳定隐患
埃瑟•戴森所指出的:“数字化世界是一片崭新的疆土,可以释放出难以形容的生产能量,但它也可能成为恐怖主义和江湖巨骗的工具,或是弥天大谎和恶意中伤的大本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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