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而言,本文主要从如下几个方面展开研究。一是统计、整理明清时期河下私家园林的数量、方位和主人等基本情况,展现私家园林的盛况;二是从河下私家园林的密度、河流、区域、方位等角度分析私家园林的地理分布特征;三是梳理河下私家园林中发生的文化活动,展示园林文化盛况;四是挖掘这些私家园林背后蕴藏的历史文化内涵,分析其独特的私家园林文化及其背后蕴含的历史文化价值,并探讨开发利用这些园林文化资源的必要性及具体方案。
二、 河下私家园林基本情况考述
(一) 园林的数量考订
据《山阳河下园亭记》及其续编和补编(下面就以《园亭记》来统称《山阳河下园亭记及其续编和补编》)记载,明清时期河下私家园林共有114处。学界对河下私家园林数量的考订就是以《园亭记》的记载为依据。贾珺在《明清时期淮安府河下镇私家园林探析》中记载河下私家园林数量是114处,完全按照《园亭记》的记载。凌申在《运河古镇文化资源特色与文化景观控制引导策略-以河下古镇为例》中也提到宅第园林数量,原文如下:“据统计,历史上河下有名的宅第园亭多达117处”[14]。高岱明在《淮安园林史话》中提到:“拿河下镇(即古枚里镇)来说,一弹丸之地,曾有私家园林119处。”[3]但其附录的淮安园林一览表中河下私家园林有131处。131处园林中107处是出自《园亭记》,但《园亭记》中的招隐亭、阮池、帆影楼、蒹葭亭、风雨对床之舍、且住楼、学圃、道宁堂与蝯石山房没有被收录进去;剩下的24处中23处是出自《山阳诗征》、《茶余客话》、《淮壖小记》、《山阳志遗》与《甲申警戒录》,还有一处黄香园则是出自故老口述。本文对河下私家园林数量的统计也是依据《园亭记》的记载,统计出私家园林有116处。《园亭记》共有114条园林记录,但笔者发现有两处园林隐在其它园林记录下。一处是容园,载在华平园记录中“徐山琢兵部之园,并容园皆在郭家墩。”[4]526另一处是程䥍的且园记录中提到的——南园,记载如下:“又南园亦刑部别业,在荻庄对岸。”[4]538李元庚在且园案语中说:“刑部已筑(旦)[且]园,又有南园,兹云止园,或黄兰岩观察家中落,售于刑部?未可知。”[4]538又《淮安河下志》卷七《园林二》记载: “晚甘园 一名南园”[1]213。从上述记载可以看出,李元庚认为南园是另一处不同于且园的园林,可能是黄兰岩家的止园卖给程䥍后,重新修筑的园林,又或者晚甘园即南园。据《园亭记》记载,晚甘园与南园都在荻庄对岸,但两者主人并不一样,且李元庚在晚甘园的记载中并未提到南园。笔者认为李元庚虽然认为晚甘园可能是南园,但只是猜测,并没有证据证明,所以未提及。但既然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就应该单独列出做充分说明,以待考证。南园如果前身是止园的话,则更应单独列出,毕竟南园与止园虽同时一地,前后园名、主人与建筑都已发生变化,自然不能算是同一处园林。当然对于那些主人虽有更迭,但园名、建筑并未大变的园林自然是算作同一处。故本文将容园与南园单独列出。文献综述
除容园与南园外,《园亭记》记载的寓园和研诒斋之间也有易让人心生疑惑之处。《园亭记》载研诒斋:“在柳家巷,即程氏寓庐故址……为程君茀庭白禄旧居……今之大门,即昔之后门也” [4]573,而寓园的记载为:“在竹巷,后门在柳家巷……今毁者半,而存者半,除茀庭所居,余归族人” [4]542,从两段记载中的“后门”、“柳家巷”、“茀庭”等词,我们可以猜出研诒斋中记载的“程氏寓庐”就是指寓园。研诒斋前身虽是寓园,但后者主人已换,且园名、布局都变了,对于主人更迭,且园名、建筑布局都变了的园林应算是单独列出,算是另外一座新园林,所以寓园与研诒斋应是两处不同园林。河下私家园林的最终统计数量是116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