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闻失实的概念
新闻失实主要是指由于主观或者客观原因而导致的新闻报道不能准确反映事件及环境实际情况的现象。[1]主观原因主要包括个人知识结构和世界观、价值观的异同以及利益驱动;客观原因包括时空跨度大及事件发生地的政治和社会文化生态等短期内不可更改的因素。
新闻失实一般包括点、线、面三个层次。“点”的失实即单则新闻报道中时间、地点、人物、原因、过程、结果以及其中的细节描写、情节叙述等新闻要素的失实。这是最低层次也是最基本的新闻失实,涉及新闻从业人员的能力及新闻职业素养。“线”的失实即单则新闻报道的新闻要素是真实的,但是由于新闻从业者知识结构、角度的偏差而导致呈现的不完全事实或导向偏差。“面”的失实即每一条新闻报道的基本事实是真实的,但一定时空内呈现的“拟态环境”与现实环境存在较大偏差所造成的新闻失实。
二、新闻失实的原因
新闻报道本身就是对事实的主观呈现,所以新闻报道总是与客观现实无限接近,却不会重合。但新闻工作者一直在追求新闻真实性,将其作为新闻理想。除了这种客观障碍,也存在一些人为因素导致新闻失实
(一)从业者缺乏责任意识
新闻从业者是新闻的灵魂,他们的价值观将融入到新闻报道中,所以从业者的知识架构、职业道德会直接影响新闻的价值。
1、新闻线索失实
新闻线索存在偏差,记者疏于检查其真实性导致新闻失实。采访是新闻线索成为新闻事实的第一步,记者的作用举足轻重。“但是社会风气的浮躁使道德和原则异化,一些记者未能恪守职业道德,忽视社会责任,不愿深入基层,吃不了苦,沉不下去,喜欢待在办公室上上网,打打电话,听别人道听途说,写出来的新闻也是断章取义甚至漏洞百出。”[2]
2、记者缺乏知识、经验
新闻报道要求记者有丰富的知识而成为“杂家”,因为新闻报道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具有“广度”。这就要求记者了解许多专业方面的知识,涉及时能尽可能的准确全面的反映,否则就会贻笑大方。有时记者缺乏相关阅历、经验,不知涉及某些题材时如何下手,导致新闻失实。
3、新闻工作者因利益驱动而扭曲事实
除了不了解信息及了解信息但未能准确反映外,还存在记者出于某些原因有意扭曲事实的现象。失实的引语、夸张的描写、编造的新闻、失真的图片,无论是出于对轰动效应的追求还是赞助商的压力,所有这些都成为事实扭曲的前因。
(1)商业利益驱动
现今社会“利”字当头,“钱”字引路,而媒介基本都是成本高于纯收益的,这就使得广告商一定程度上成为媒介上帝。新闻业内也存在腐败,“车马费”、“红包”、“有偿新闻”等成为一种潜规则,一种文化,所有这些都侵蚀着新闻的真实性。另外,记者的收入和知名度一定程度上与发稿量挂钩,许多失实新闻也就应运而生。
(2)吸引受众,谋求轰动
受众作为媒体报道的消费者,决定着媒体的存亡,而现今媒体价值已被点击率收视率绑架,因而新闻从业者开始追求“眼球效应”、“轰动效应”,“标题”也大行其道。于是新闻娱乐化成为一种趋势,各种敏感字眼刺激着人们的神经,故意扭曲新闻事实吸引受众。2013年4月7日,《新文化报》发表了一篇题为《长春老人因脑梗塞摔倒白衣女子坚守救护》的新闻,称老人晕倒期间,178人从老人身上跨过,只有一白衣女子坚守。但事实是老人刚晕倒即有商户拨打120,路人有人要扶老人,但因被告知那时扶容易脑出血而作罢,很多路人也很关心老人的伤势。老人晕倒的地方很窄,而且是重要通道,所以路人是从老人腿上“迈过”,原本暖心的事件只是为了追求轰动效应而被策划成人间冷暖的审判书。4月9日,《新文化报》又发表了《老人脑梗摔倒后看正能量如何传递》,委婉地为之前的报道纠偏。此外,灾难报道中各种煽情新闻,时间、人物、地点模糊,滥用故事化技巧,其真实性有待甄别。当然,从效果论着眼,这类新闻的确有利于凝聚国内各方力量共赴国难,但作为失实新闻大行其道的理由是否合理还有待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