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媒体竞争日趋激烈
新媒体的出现冲击着传统媒体的地位,同行之间也一争高下,由此,万众瞩目的时效性让截稿时间提前,让新闻“把关”形同虚设,一些记者及自由撰稿人不负责任的报道得以见诸媒体。2013年3月25日,中国新闻网刊发了一则《深圳90后女孩当街给残疾乞丐喂饭感动路人》的新闻,称深圳女孩为乞丐老人喂饭,受众大赞正能量。但事实上此举系某商业展炒作,作者是知名拍客加网络推手石金泉,这样一篇炮制新闻却能通过审查,得以刊发和流传,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反思。还有就是新闻“转载”审查几乎被省略掉,新媒体上的信息真真假假,一些传统媒体盲目追求时效性及轰动效应,不经审查就进行转载,使得新闻失实影响扩大化,传统媒体的公信力也受到极大损伤。“2010年12月,新浪微博金庸“被去世”,微博在短时间内被转载数千次,传统媒体《中国新闻周刊》官方微博报道“金庸去世”,借助长期积淀的品牌公信力,以讹传讹,造成恶劣影响。”[3]
(二)客观环境因素
媒体处于一定的社会文化及新闻体制下,因而必然会受到其的规范。从业者也是一定社会中的个体,其观念也不可避免地受其影响,进而影响新闻的面貌。
1、政治及社会文化
我国传统文化影响深远,一制及新闻媒体的附属性也使得新闻媒体的监督功能弱化。一些负面事件、敏感话题会被压制,记者也会本能规避一些题材和言论,事实上也与新闻监督功能南辕北辙。这种新闻失实不仅没有监督环境,还给受众带来一种误导,形成对环境的错误认识。中国传统文化也宣扬“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习惯“打落牙齿往肚子里咽”,所以一些灾难事件被压下去,被删减,或被篡改。这种消极躲避法显然已经与现今社会不兼容。
2、新闻法规的不完善
2011年11月11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公布《关于严防虚假新闻报道的若干规定》,是从制度上保障新闻真实性、杜绝虚假新闻的一个重要规范性文件,说明我国新闻行业规范开始走向体系化,但尚不完善。虽然法规已出台,但造假者却依然安然无恙,其重要原因是“不告不理”原则要求实施惩罚必须先要有人投诉。但是多数新闻失实属于社会新闻,没有涉及具体的人,所以无法惩处造假者。近些年的3.15打假,新闻界也有参与,并取得很大成绩,但其自身打假却收效甚微,足见其讽刺性。而造假成本的低廉也助长了造假之风,造假者有恃无恐,使得新闻造假现象越来越严重。
(三)先行观念造成的片面失实
每个新闻从业者都有追求新闻真实的理想,但他们首先是作为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人,即他们会根据自己的现行观念组织、展现新闻,因为观念是他们固有的,所以其正确性被认为是毋庸置疑的,而这些先行观念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片面失实,又因为是隐性的,所以并不为人注意。“碎片化”新闻造成受众信息接收出现缺口,一定程度上也导致了新闻失实。
1、主观意图选择造成“线”“面”的失实
这里的片面真实是针对未被全面反映的完整的新闻事件而言的,不包括新闻要素不完整的新闻事件。“新闻要素真实,但未能展示完整的客观事实,或在某一时空范围内未能真实地反映现实世界,我们称之为片面真实,实质上也是一种新闻失实。这种新闻失实比较隐秘,一般很难发现,短时间内也难以改变这种现状,其负面影响却更广更深远。”[4]